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的其他作品
mk-logo
公告
无视内阁议决,加米尔应被革除

马青法律局对于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在国会声称,父亲或母亲可单方面决定未成年孩子宗教的言论,感到非常遗憾。

 

加米尔的言论是公然蔑视内阁于2009年所做出的议决,即未成年孩子的宗教必须由父母双方决定。加米尔身为部长,竟公然违抗内阁的议决,这无疑是对首相纳吉政府的一种破坏行为。

 

为了维护内阁的名誉和决定,以及证明其兑现承诺的意愿,马青法律局呼吁首相将加米尔开除出内阁,以为其言论负责。

 

马青法律局也强调,宪法第12(4)条款中所谓的“父母”(Parent),指的是孩子的父母两方,而这也是内阁做出上述议决的基础。

 

为了确保内阁上述议决拥有法律效力,以及避免任何对宪法第12(4)条款的错误诠释,马青法律局重申我们对首相、内阁部长以及国会议员的呼吁,应修改第12(4)条款,以明确说明未成年孩子的宗教信仰必须由父母两方共同决定。

 

马青法律局强调,这是解决改教争议的最有效方案,为了国家的利益,我们不应再浪费时间,而应立刻一劳永逸解决此课题。

Unlocking Article
Unlocking Articl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