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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执法禁止父母体罚儿女

八大华青总协调林振辉说,儘管他本身认同父母不应以体罚对待儿女,但家长管教儿女的手法,交由法律监督,已属矫枉过正。

他认为,政府要保护儿童应该加强人口贩卖、虐待儿童、性侵未成年男女,甚至童工课题等各方面,加强刑罚。

“虽然,在一些先进国家,体罚被视为罪刑,但是对大马来说适量的体罚,包括鞭打儿女,并不是罕见的事件。”

他指出,政府在将2001年儿童修正法案带入国会前,应该先向公众、民间团体及相关非政府组织征询意见,不要仓促行事。

“当然,如果一些家长可以掌握以温柔手法管教子女,那是最好不过,但是我国可能有些家长还未到达相关的‘境界’,有家长认为,无法使用温柔的方式教育孩子,而适当的鞭打有时还是需要的。”

他说,对于父母或监护人在家里使用藤条鞭打子女,就当成是虐待儿童的罪行,对前者不公平。

无论如何,他认为,家长教育孩子的手法,也应该随时代改变,包括虽然过去年长一代是在“籐鞭教育”下长大,不应该将这不好的方法传承下去。

“随着互联网的资讯发达,孩童会将自己与地球另一侧的孩子比较,因此家长也应该转变。”

他说,家长希望孩子成龙成凤时,也要尊重孩子应有的权利,尤其是为孩子提供健康与安全的环境,让孩子的身心安全得到保障。

“现在这时代是奉行爱的教育,而研究确证明在关爱中成长的孩子,会表现得更有爱心;虽然,被鞭打的孩子往往也不一定会不好。”

他指出,鞭打孩子虽然不属于正确的行为,但是却不需要动用法律来监督,父母与孩子之间,应该是伸缩性的调适,才能避免家庭关係僵持,美好的家庭生活,将是美好国家的缩影。

他补充,至于学校方面,他则认为教育部应该禁止校方鞭打学生,因为过去在学校的过度鞭打,已令到一些学生对学校感到恐惧,这是不健康的现象。

“校方可以采用其他的体罚方式,如罚跑圈、掌上压等,避免肢体的接触,就可以解决许多校方与家长之间不必要的误会,也更进一步推广爱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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