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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强烈谴责警方以恶法《煽动法令》逮捕新闻网站四名资深编辑及一名董事的做法,这明显是要骚扰媒体,希望可以让媒体噤声的手段。

昨天大约傍晚6点左右,马来西亚内幕者新闻网站的执行编辑Lionel Morais,马来文编辑阿敏沙伊斯干达及专题分析编辑祖基菲里苏隆,一一在《煽动法令》第4(1)以及《多媒体与通讯法令》第233条文下,遭警方拘捕。

今早,再有两名资深媒体人员,即马来西亚内幕者执行总监加哈巴沙迪,以及英文财经周报《The Edge》的出版人何启达,也在前往金马警局录口供后,遭警方扣留。

他们都是因为一篇3月25日刊登的文章而遭逮捕,该篇文章指说统治者会议,已经拒绝修改联邦法律以在吉兰丹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动议。之后,统治者会议的掌玺官出面否认该报道,并针对此事报警。

作为前新闻从业人员,我们谴责警方如此高压镇压,无所不用其极的展示这个政府的权力,打压觉醒的公民社会。

若任何一方真的认为该篇报道有误,报警处理,应该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告不实报道的媒体,或者发出否认声明。所有人都有权利针对不实的报道提出回应,根本没有必要逮捕或拘留履行工作职责的媒体。

逮捕记者编辑根本就是骚扰的伎俩,对一个自称民主政体的国家而言,极不体面。

更不用提起马来西亚去年在世界新闻自由指数的排名掉到历史新低,在180个国家里头,尽然只排在147位;这个排名就是我国政府持续骚扰媒体、管制印刷执照、干预言论自由的结果。

2013年,马来西亚在179个国家当中排名145,与2012年相比,直坠23个排位,更显示我国在新闻自由方面的倒退。

我们绝对不可低估自由媒体在一个有效、活力的民主政体内所扮演的关键角色,持续迫害媒体,一如执政者针对在野党政治人物及社运人士的做法,只是恰好证明,我国绝对不是首相纳吉口中的“世界最佳民主国家”。

今时今日的事态演变,不禁令人想起1987年的茅草行动,联邦政府以《内安法令》大规模逮捕超过100位社运人士、政治领袖以及知识分子,三家报纸的印刷准证遭吊销,留下一页黑暗的新闻史。

我们要求总警长,立即释放所有马来西亚内幕者的编辑、执行员,以及所有近期内警方滥权逮捕的异议者。

1. 林吉祥(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前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

2. 曹观友(槟城行政议员,前《星报》记者)

3. 黄伟益(丹戎国会议员,前《南洋商报》记者)

4. 李继香(新古毛州议员,前《通报》记者)

5. 黄渼沄(班台州议员,前《东方日报》记者)

6. 黄书琪(士乃州议员,前《独立新闻在线》记者)

7. 郑诗云(民主行动党妇女组全国宣传秘书,前星报出版公司助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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