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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把星来了,我还是赶快离开,给老板看到我和他在一起就不妙了。”

阿里赶忙收拾自己桌上的文件,尽量避免与推门进来办公室的南利有任何眼神交流。

“阿里,喝茶吗?我请客。”

“谢了,正忙着手上一起案件,下次吧!”

阿里故作无事地离开,留下南利一人在独自在办公室里,陪伴他的只有阿里遗留在空气中的鄙视。

还有多少官员敢肃贪?

以上情节纯为笔者的想象,也可能是 举报上司 贪污的南利(Mohd Ramli Abdul Manan )在过去6年来的生活写照。

一名尽忠职守的反贪局官员,担任过3州副总监和4州总监,曾一手将一名前部长送上法庭,却因为拒绝让政治势力 插手 自己的肃贪工作,落得在吉隆坡的反贪局总部连一张桌子都没有的下场。

这段被同事视为“扫把星”,终日 无所事事 ,最后因不甘受羞辱而出走马大图书馆的日子,竟然维持了6年之久。

不过,故事还未结束,好不容易捱过漫长的6年煎熬后,竟然发现自己的退休金遭扣押,最后被迫 上庭 讨回公道。

试想想,根据马来西亚法庭的办事效率,要赢得官司取会退休金,还要多少个春秋?

新闻出街后,还有多少公务员敢肃贪、说真话?这叫我们以“清廉先生”、“包青天”著称的首相情何以堪?

效应肃贪口号却落得如斯下场?

为何南利在首相铺天盖地的肃贪宣传口号下,举报自己的上司会换来如此高的代价?为何反贪局会面对重重的政治压力?

关键就在于,马来西亚的反贪局,充其量只是庞大官僚系统里的一个政府部门,须定时向所隶属的首相署报告。

反贪局官员的升迁、调职和薪金都取决于公共服务局,还必须遵守公务员的职业守则,而且反贪局总监之上还有一个国家首席秘书,在种种的牵制下,如何奢望反贪局独立与勇敢查贪?

如果阿都拉真有诚意肃贪,就必须将反贪局从首相署,从公务员体系里分割出来,置于国会底下,是所有肃贪工作的基础和起点。唯有这样反贪局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反贪局,可以名正言顺地称为“独立反贪委员会”(ICAC,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也就是香港的反贪局名称(香港称之为 廉政公署 )。

解放反贪污局刻不容缓

这个建议并不新鲜,但是执政者从未认真思考,甚至不屑回应。南利的案件,清楚暴露公务员体制如何捆绑反贪局,将之降级为一个唯唯诺诺的官僚机构。

根据国外例子,向国会负责的反贪局,其职员的去留并不由政府所决定,而是反贪局本身;反贪局的开销由国会批准,直接由财政部发出,而不是公共服务局;其总监的聘用与任期,则直接由国会的一个跨党派委员会所决定,首相只是象征式地颁发委任状;总监必须定期向国会报告其调查进展,一些案件的进展甚至必须向公众公布。

若反贪局认为证据足够,能够将嫌疑犯提控上庭,它并不须要获得首相的点头,而是直接呈交予总检查署,对方只有在证明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才能够拒绝反贪局的建议,而这一切的资料,负责反贪局的国会委员会都有权检验。

反贪需国会民意当后盾

在薪金、升迁与福利都不受政府主宰的情况下,反贪局才能向政府领袖和首脑展开独立调查,面对政治干预的时候,不会因为饭碗掌握在别人的手上而投鼠忌器,反而可以倚仗国会背后的强大民意,大声对政治人物说“不!”,揪出贪赃枉法的社会寄生虫。

南利明显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不只是反贪局,沉默的我们都辜负了南利,如果我们继续冷眼看热闹,辜负的不只是在制度里受苦的人,我们的后代将是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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