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国会议�'�加巴星大律师在国会外廊遭到一群来势汹汹的巫�'团�'�围堵,阻止他进入国会。其中,还包括四名巫�'区团团长!目的是声讨加巴星大律师以“混蛋”(celaka)来形容巫�'团,还指控巫�'团涉及寄送活子弹的�'事罪,�"然,最重要的还是加巴星大律师早前�'表关于皇权的论述。
大家到今天为止,都还不知�"巫�'团这么做的目的何在?那么多位大汉围堵着一个人,又没对他干什么事,这一幕,通常都只会�'�"�在校园里,而�"都是在私会党�"�不到保护费时才会上�";只不过,流�"学�"�要求明确,讨的是�'�,干的是恐�",一般都会得逞;而巫�'团�'�?纠众威�"一位坐在轮椅上的老议�'�,求的又是什么?
令人更加诧异的是,�"这一刻�'�"�时,整座保安严密的国会大厦里,竟然没有一名工作人�'�可以伸出援手,以保护人�'代议士的安全,最终还得劳烦反对党的�"�女议�'�们出来为这位老斗士解围!最佳�"�'�即兴表�"了一手“不推自�'”的绝活不在话下,而“调查报�'�”出炉之后,国会保安单位竟然不�"�背负任何责任,实在令人�"破�'袋,百思不得其解!
过�"驸马总团长在国会表决后,兴高采烈、浩浩荡荡的带领着四大家将到秘书处还�'�了事,还大力称赞巫�'兄弟“敢做敢�"”,并指称这“一千大元”已是该项条款的最高罚款!四千令吉丢将出去,好像在给流�"们�'薪水!四千令吉,就卖了整个马来西亚国会的尊严,连眼皮都没多眨一下!
这还不�"紧,更令人瞠目�"舌、拍案叫绝的戏码是,受害议�'�竟然还得受到“训诫”,许多人都在想,到底“训诫”些什么�'�?是“训诫”他们被人围堵吗?或是“训诫”他们没有高喊�'�'�,“故意”让保安人�'�“失职”?还是,“训诫”他们没有即时将肇事者降服,然后缉拿�'案??这让人�"想到,在中东神权回教国,被强奸的女子若找不到四位�"�德高尚的回教�'作“现场证人”,一律按通奸罪�"��'处置,是一样的�"理!
像这样的一份调查报�'�,尊贵的议�'�们不仅看得下眼,竟然还提得起勇�"投票通过,实在令全世界折服得�"�"投地!国阵议�'�今天可以在反对党议�'�缺席的情况下,昧着良心通过如此不可理喻的“调查报�'�”,难�"不怕将来自己遭受报�",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一个个�'队受这些流�"痞子的糟蹋吗?!反正最高也只是区区一千令吉罚款,折合美�'不过283块半,只要有点�'�,人人都能犯事!开了先例,还怪得谁?
即然阻止议�'�进入国会的代价如此低贱,搞不好今晚过�"驸马总团长正在沾沾自喜,彻夜难眠,估量着明天就在各大报章刊登征聘启事,以便为下一个国会季度做准备�'�!广�'�如下:
《诚征围堵议�'�肉墙》
待遇从优:日薪RM2000包午餐
罚款自理(不超过RM1000)
(若成功令受堵拦者被训诫,可另获奖�'津贴!)
学历不拘,最重要够狠!
持 Mat Rempit 【超人姿势�'认证者优先考�'
名额有限,非诚勿忧!
注:作者部落格http://polibug.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