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今大马》
报导指出:大�"�'年协会总会(下简称大�"�')�"�自会见马大校方,并�"宣称已跟�"局取得共识,指会对6名学�"�施予警�'�信或者罚款的处分。
�'同样认为,大�"�'的做法可议:
1. 如同马大学�"�理事会之控诉,为何大�"�'越俎代庖,可以在�'�学�"�没有任何�"系�'�共识的情况下�"�自会见马大副校长?
只因为大�"�'为所有大�"�'年的代表,大�"�'的立场,就是所有大�"�'年的立场?
2. 大�"�'或许满�"热血,一心一意全力帮助受影�"�学�"�,但是为何是以学�"�经已犯�"�的前提会见马大副校长?
还是他们认为,在校方强权控诉之下,学�"��"难以洗脱罪名,只好�"屈求全,警�'��'�罚款总�"吊�"�学籍来得更好?
3. 身为大�"�"�,在下却孤陋寡闻,其实不知大�"�'为何方神圣。为何通过其主席出面�'�校方洽谈后,竟能令校方立时�"�"对6名学�"�给予轻罚?
难�"大�"�'的力量竟然还�"�'上数千人�"署,马大学�"�理事会�'�所有在�'络上�'�行动上一直给予�"�持的�'们还要大?
4. 听证会已经确定在下个星期二于马大工程系举行。在听证会仍未举行之前,马大副校长为何能够与一个校外组织达致共识,�"�至可以口头�"�"只会给予轻罚?
这是不是表示马大副校长的权力完全凌驾于大学执法单位,�"�至可以在听证会之前就下定判断�'�惩罚?那听证会的进行是否只是流于形式,其实是形同虚设的?
以上种种�'点,还期待相关单位的给予清楚解�"。
注:作者部落格guoxingdeblog.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