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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伊斯兰刑事法炒热后,笔者翻阅伊斯兰党党报《哈拉卡》发现,该报专栏的舆论显然分成两种:一种是集中火力攻击国阵,称巫统是罪魁祸首;另一种则是把非穆斯林政党归一类(行动党竟榜上有名),称他们不熟悉刑事法。

正如某报副总编滑稽的称伊斯兰党只限马来人,却不知华裔穆斯林亦可入党,更忘了丹州的陈升顿与霹州的林川兴是穆斯林。伊斯兰党固然须以伊斯兰教为纲领,但也须考虑非穆斯林的感受。所以伊斯兰党竭尽所能塑造多元化,曾试图把“全民回教党”延伸至“福利国”政策,以惠及包括非穆斯林支持者。然而,部分人士的倾宗教路线如禁售彩票、禁酒令和突袭舞厅等都为其抹上层灰,无疑让国阵华基政党抓到把柄猛击。

此外,行动党与伊斯兰党之关系因伊斯兰法陷入僵局,行动党不屈服并宣称若落实伊斯兰法,该党将退出民联。较早前,聂老已吁行动党不赞成可退出民联;《哈拉卡》某专栏作者撰文称,就算无行动党,该党尚可和公正党与支持者俱乐部同样能出阵华裔选区,仿如民联是自家的,不必顾及友党立场。但2004年已证实,行动党退出并不影响其声誉,反倒是“支持伊斯兰法”的替阵惨遭滑铁卢。

近日,伊斯兰党支持者组织全国主席符芳侨呼吁伊斯兰党勿一意孤行,否则将导致大批成员退出组织,并流失大量非穆斯林支持率。在华裔稀少、无华裔在野候选人的丹、登等州,支持者组织扮演着伊斯兰党与非穆斯林的桥梁,但其影响力也仅局限在伊斯兰党占多数的州属。

支持者组织的前身是1988年创建的政党社区联合会,目的是争取非穆斯林选票,但效果甚微。随后则充当伊斯兰党支持者俱乐部一员,308大选后开始扩展全国;直至2009年升格为支持者组织,以华印裔成员居多,为伊斯兰党少数的“多元”部分。至少符芳侨放出了讯息:支持伊斯兰党,但非让你为所欲为。若有者认为支持者是傀儡,那起码符氏已告知:你错了。

伊斯兰党推行伊斯兰法,并非仅丹州或中央问题,也非穆斯林或否,而是关乎联邦宪法与国人之未来。若伊斯兰党质疑要走回头路,那它不仅将面对众叛亲离的事实,还可能流失穆斯林选票。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若有者认为不必重视非穆斯林选票,那就继续鼓吹伊斯兰法好了。

注:作者部落格 http://anti-generationism.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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