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订于5月4日召开的特大,现因为有新的形势发展,恐怕无法如期召开。
1.安邦路地段拥有权已被转入FIAMMA公司名下,FIAMMA LAND向吉隆坡高庭(S3)申请取消土地冻结令原订于今年4月1日开审,后来展延到7月16日。在2月29日福联产业有限公司,在明知有S3案件仍未审讯的情况下却选择在另一高庭(S6)单方申请庭令,并在同一天取得庭令后于3月5日交到土地局要求执行高庭的庭令。但有关庭令是如何在完全没有知会被告的情况下单方取得(EX-PARTE)而且3月5日已取得庭令却在3月27日才交到被告之一的李景通手上。
2.我方律师于3月28日到土地局查询时,得知我方所安排的两项冻结令仍有效,经过与土地局官员的交涉,被告知对方已交来庭令要求解除土地冻结令。4月2日我方律师再到土地局查询并再次确定两项个人冻结令仍然有效。
3.4月11日我方再征得一位小股东的同意提出另一项个人冻结令。
4.4月14日我方再到土地局查询,让我们感到吃惊的是有关福联位于KLCC附近地段已被静悄悄转到FIAMMA LAND名下,我们之前所安排的冻结令却冻结到FIAMMA LAND名下的地.
有鉴于以上最新发展,我们认为召开持大巳没有太大意义。因此,我们暂时搁置召开特大的决定。
捍委会目前所能做的就是通过法律行动向主要负责董事追究法律责任:-
1.身为董事却疏于职守,没有保护股东及公司的最大利益。
2.身为董事却没遵守一般投标程序,通风报信又执意要脱售于同一个买家有关系的公司。
3.身为主要董事却申请庭令阻止股东召开特大,将自己所掌管的公司列为答辨人。
4.滥用法庭程序,明知高庭(S3)已排期听审取消冻结令,却又向另一高庭(S6)申请同样的庭令,以便让有关地段顺利割名到FIAMMA LAND。
此外,捍委会将继续原有的诉讼以挑战福联控股将有关地段割给FIAMMA LAND 的合法性,以便设法将更高的利益归还给广大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