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驳回陈平申请回国的上诉准令,导致这名前马共总书记回国安享晚年的心愿宣告破灭。
陈平是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但是遭到法院一致驳回。这也意味着,自1961年便流亡在外的陈平,申请回国的最后途径已经失败。
被指“威胁国家安全”
马来西亚政府是在1989年12月2日与马共在泰国合艾签署和平协议,允许放弃武装斗争的马共成员返国定居,但是马来西亚政府却在2003年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拒绝陈平回国。
现年85岁的陈平是在2005年3月4日,通过律师向槟城高庭申请要求法庭允许他及所有马共成员返回祖国马来西亚定居。这起案件较后移至吉隆坡高庭续审。
高庭在2007年7月31日裁决,陈平必须在14天内出示报生纸及公民权证件,证明他是马来西亚公民,方能继续向法庭提出申请,但是这些文件在陈平早年逃亡时已遭当局没收。
于是其律师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是上诉庭在2008年6月却维持高庭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