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4月底联邦法庭上诉失败后,前马共总书记陈平(右图)今天再度遭遇司法重挫。高庭今天批准政府撤销陈平起诉大马联邦政府诽谤的申请。
陈平在2005年6月8日代表自己和其党同志,在怡保高庭针对当时的新闻部长再努丁迈丁(Zainuddin Maidin)的言论提出诽谤起诉。
针对陈平指名誉受损的情况,高庭法官巴利亚(Balia Yusof Wahi)表示,马共犯下的罪行是众人皆知的常识。
巴利亚也指出,陈平没有法定地位提出诉讼,因为它并非有正式登记的马共成员。
律师待陈平决定是否上诉
尽管陈平今天获得前全国警察总长拉欣诺(Rahim Noor)和其他一些安全部队官员支持,准备出庭为他供证,但是陈平仍未能打开起诉之门。
陈平的代表律师表示,他们将请示当事人未来要采取怎样的行动。但,至今仍不确定陈平是否要上诉。
法官拒处理政府违约申请
除了诽谤赔偿外,陈平在本案也要求法院发出强制令阻止政府和附属机关不得继续对他们出版和做出诽谤性的言论,进而违反1989年合艾和平协定。
在此同时,陈平也要求法庭宣判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与马共在1989年12月2日签署的和平协定和行政安排是有效的,因此大马政府有义务和必须执行之。
针对这点申请,巴利亚回应说,他同意政府代表律师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的说法,即陈平其实是起诉联邦政府诽谤,而不是违反协定。
指陈平没有合法地位兴讼
针对诽谤的指控,阿玛吉星辩称,在陈平提出的报章报导里,再努丁迈丁并没有点名陈平,同时也没有做出诽谤的字眼,相反地,只有使用1989年协定内含的“大规模投降”(mass surrender)和“投降”(capitulations)字眼。
他也指出,根据普通法和社团法令,没有任何社会团体可以进行诽谤起诉;它必须透过委任代表,而这个代表必须向社团登记局注册。而在本案,陈平和马来亚共产党都没有向社团登记局获得注册。
另一边厢,陈平代表律师汤美汤姆斯(Tommy Thomas)反驳说,审讯应该继续,而且他们会在未来,通过传召证人的口供,建立和证明他们的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