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特别行动局主任林圣财(左图)抨击廖派未经查证,便发表及刊登不正确及不正当召开特大的原因及提案的通知书,并促请廖派向总会长翁诗杰及署理总会长蔡细历医生道歉!
林圣财今日发文告,针对廖派今天在各华文报章上刊登马华特大代表大会通知信,并一一列出召开特大的原因及其“正当”性,逐点作出反驳。
林圣财说,廖派一意孤行,在违犯党章及没有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中委同意下,毅然决定自行召开特大已经是一件与理不合且劳民伤财的举动。
“他们所提出的所谓5项召开特大的原因,在法律及情理上根本站不住脚。”
双十特大结果无须辞职
针对廖派声称总会长翁诗杰及署理总会长蔡细历医生漠视及不尊重双十特大的结果,林圣财说:“我们必须认清一个事实,总会中在任何场合都一直强调尊重特大的结果,所以所谓的第一个召开特大的原因不成立。”
他指出,虽然总会长在双十特大以微差通过对他的领导投下不信任票,但是马华党章没有成文规定总会长在被投不信任票后必须辞职,而且依据马华党章必须得到超过三份二的中央代表赞成才能罢免总会长的职务。
有鉴于此,他说,在法律上,总会长无须辞去他的职位,如果总会长仓促做出辞职的决定,马华将会陷入群龙无首的窘境,进而让一些投机分子逮到机会乘乱上位。
团结方案并非私下产物
他说,廖派召开特大的第二个原因也非常的耐人寻味,团结方案产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不是总会长和蔡细历的“私下产物”。
“该团结方案是在征询各方的意见下并在各中委的见证下,‘光明正大’的在10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当时,在场见证者包括廖中莱,总秘书王茀明、副总会长江作汉、黄燕燕医生、中委王赛芝上议员等中委,因此,这根本和‘私下成交’扯不上关系。”
他形容召开第二特大的第三个原因和第一个一样没有差别,但是,在双十特大后,蔡细历决定上诉到社团注册局,以厘清特大针对他以微差被拒绝恢复党职的合法性作出检讨。
“当时廖中莱也表示蔡细历有上诉的权利。如今该局已经做出裁决,双十特大针对蔡细历的恢复党职的决定是无效的,蔡细历有权恢复它的党职,总会长及中委会也表示尊重,那么所谓的不尊重特大结果以不存在。”
无法共事谣言不攻自破
他指出,第四个理由指翁蔡已无法和现有的中委会合作及共事是豪无根据的。
“在11月3日的中委会议里,超过三分二的中委投票赞成落实团结方案,这意味着,中委会成员和翁蔡的互动及合作完全处于容恰及愉快的状态,不能及无法共事的谣言不攻自破。”
他说,至于第五个召开特大的原因则太牵强,在翁蔡及中委会合作无间的情况下,该原因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可言。
另外,针对廖派召开特大的第二项提案,他指出,所有召开特的提案必须要有它的正当性及它的理由,但是,廖派要在特大里通过撤销总会长在10月10日后的一切有关委任、停职或相关的承诺,却找不出任何撤销有关决定的任何理由。
“这已经违反了党章第31条款及该项提案的正当性。基于种种召开11月28日特大的不合理原因。
他希望廖派三思而后,以免劳民伤财,加深党的分化及拖延重新整合党的付出及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