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当权派撤职的马华前任法律局主任梁邓忠(右图),公开挑战其继位者林鸿昌公开辩论,哪一条马华党章条文断定廖派所提呈的特大议案违章。
“告诉我党章里的哪一条文指议案违章?如果他不敢接受我的挑战,就不要再胡说八道!”
进行重选无须先革除中委会
他重申,第一条议案是要求中央代表投票表决是否要求重选,并非要求革除中委会,因此不须要三分之二的中央代表投票通过,也没有违反党章。党章规定若要革除党职员,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中央代表的通过。
受询及议案没有革除中委会就直接要求重选,是否等于绕过程序,梁邓忠反驳说,“重选无须先革除中委会,我们是要让中央代表决定是否要重选,如果他们要重选,中委会就应该辞职以示尊重中央代表”。
梁邓忠今日连同与他一起共事的前马华法律局副主任符传兴召开记者会,后者目前也是副总会长廖中莱的法律顾问。
梁邓忠自称因为不肯依循翁诗杰的意愿诠释党章,结果在10月20日被 撤除 担任了15年的法律局主任职务;复在11月5日被革除马华公会控制的英文报业集团《星报》主席职,“降级”为非执行董事。
翁诗杰之后委任了林鸿昌(左图)接任法律局主任职。
虽然以总会长翁诗杰为首的当权派 不承认 廖派所提呈的两项特大议案内容,但是以廖中莱为首的“还党诚信行动委员会”已经向2380名中央代表 发出特大通知书 ,在本月28日召开特大,让中央代表投票决定是否要重选中委会。
蔡派与廖派议案相近却合法
梁邓忠也指出翁诗杰的双重标准,后者曾在10月15日的中委会会议上,援引总会长权力要召开第二场特大,当时翁诗杰提呈的议案是“解散党职员/中委会,并在通过此议案的45天内进行党职员/中委会重选”。
他形容,翁诗杰提呈的议案内容比起廖派的版本更为“激烈”,因为议案使用了“解散”的字眼,这就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中央代表的通过。
“为何当时他的议案符合党章,现在(廖派)的却违反党章?现在的议案只是要重选,不是解散中委会。”
针对当权派指廖派的第二项议案,既“总会长翁诗杰在2009年10月10日之后,援引总会长权利来委任或中止,或行使的权利,将被视作无效”,理由是议案撤销党章所赋予总会长的权力,梁邓忠同样给予强烈反驳。
他指出,翁诗杰在双十特大上,同意接纳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支持者所提呈的议案,当中 第4与第5项 与廖派的第二项议案相近,都是要撤销中委会所做出的委任或行动,不同之处在于前者针对中委会的行动,后者则是针对总会长的行动。
“双十特大的议案也是要撤销中委会的决定,而且中委会的权力比总会长还要高。如果(廖派)议案非法与违反党章,那么为何双十特大的议案却是合法的?”
“合法不合法,是不是违反党章,不由得他们来决定,应该交由中央代表来决定,中央代表是最高的决策单位。”
如同梁维泮当年打压少数派
这名出任法律局主任长达15年的三朝元老总结说,以翁诗杰为首的当权派,与当年梁陈党争时以总会长梁维泮为首的当权派一样,都是在打压少数异议分子。
他表示,当时以陈群川为首的挑战派虽然备受梁派打压,但最后还是胜出,他们在接任后为了避免当权派的权力过大,才修改马华党章允许三分之一的中委或中央代表有权在总秘书拒绝召开特大后,自行发信召开特大。
“虽然修改党章是为了避免当权派打压少数的历史重演,但是现在情况还是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