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日前裁决允许天主教周刊《先锋报》在马来文版刊物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引起部分穆斯林团体的强烈反弹,也掀起一阵宗教争论。一些民间组织主办论坛,尝试以理性公开对话的方式来探讨这项课题。
“自由公共论坛”(Free Public Forum)与马来亚大学回教学生协会将在11月11日于隆雪华堂举办一场题为“阿拉:谁拥有?”的公共论坛,邀请作风开明的回教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 末(Khalid Samad)、吉隆坡天主教大主教巴基昂(Murphy Pakiam)、前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Asri Zainal Abidin),以及国际回教大学的学者莫哈末法立(Mohd Farid Mohd Shahran)同台主讲。
部落客律师已答应出席辩论
另外,继马青总团长魏家祥之后,又有人邀请华裔回教宗教司郑全行(Mohd Ridhuan Tee Abdullah,左图)公开辩论,这回是由人权律师哈里斯依布拉欣(Haris Ibrahim)等人组成的民间组织“我是大马之子”(Saya Anak Bangsa Malaysia)。
该组织摆下擂台,邀请郑全行与著名部落客兼律师阿尔哈伦(笔名Art Harun),两名穆斯林同台,针对社会契约与宗教平等,进行公开辩论。
根据哈里斯的部落格,目前阿尔哈伦已答应出席,不过郑全行还未有答复。
该组织发表的文告指出,辩论日期与地点有待两名作者答应后才敲定。
郑全行早前并没有接下魏家祥的挑战,与后者公开辩论有关华教的课题。
按人口比例规定宗教权利
也是马来西亚华人回教徒协会副主席的郑全行,于去年12月27日在马来文报章《马来西亚前锋报》发表一篇题为“被指为恶人比行恶更好”(Tuduhan penjahat lebih baik dari berjahat)的文章,同时也张贴在其 部落格 。
文章内容主要是辩护《马来西亚前锋报》的种族主义路线,并捍卫社会契约与回教的官方地位,同时坚持只有回教能使用“阿拉”字眼来称呼上苍。
他更建议根据我国的各宗教人数比例,即穆斯林60.4%以及非穆斯林40%,来规定各宗教的权利,包括节庆日子、佳节的庆祝规模,以及祈祷场所数量等等。
不过,郑全行的文章却不被阿尔哈伦所认同,因此他在其 部落格 撰写了一篇颇长的文章,逐一反驳郑全行的论点。
有鉴于此,“我是大马之子”才邀请两人针对各自文章的论点,进行公开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