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新社报道,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已御准政府有关使用“阿拉”字眼课题的解决方案。
首相署发文告指出,纳吉是在今日觐见陛下,并阐明政府解决该课题的方法。接着,首相也在今日的内阁会议也有向内阁部长提及有关的课题。
文告指出,基于该事件已交由法庭审理,各方理应尊重国家法律程序。
“上诉程序正在进行中,我们的责任就是不要作出损害公共利益与安宁的事情。”
吉隆坡高庭今日在天主教会没有反对的情况下,批准内政部的申请,暂缓执行允许《先锋报》马来文版可以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直到上诉庭裁决此案为止。
由于此案备受瞩目,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也亲自出马,代表内政部上庭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