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50个回教非政府组织的逾百名代表,今午在周五祈祷时间后在吉隆坡甘榜巴鲁回教堂展开和平集会,发表“宗教和谐关系宣言”,呼吁其他宗教信徒尊重“阿拉”字眼。这个由回教青年运动(ABIM)、捍卫回教律师组织(Peguam Pembela Islam)、大马回教律师协会(PGSM)、大马华裔穆斯林协会等组织一起发表的宣言,一共提出7点诉求:
1)其他宗教信徒不应质疑“阿拉”字眼的崇高意义。2)其他信徒尊重回教的所有象征,包括行动、圣洁场所、服装和象征。
3)尊重和承认回教机构,例如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回教法庭、回教法规委员会和州宗教理事会。
4)全面承认及接受回教在联邦宪法内的地位。
5)尊重和遵守宪法原则,即禁止其他宗教向回教徒宣教。
6)停止一切可能影响回教徒感受和破坏国家安全的关于回教的要求。
7)一切问题必须在法庭外解决。
宗教和谐是国民团结要素
宣言也表示,各方都有责任维护人民的安宁及团结,以便为了国家利益着想。宣言表示,宗教关系和谐是维护大马国民安宁和团结的要素。
宣言指出,各方必须致力于尊重及照顾回教徒的敏感,并且接受回教是官方宗教的现实。
宣言说,联邦宪法也承认回教拥有独特的地位,这是我国所有宗教信徒和各族所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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