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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其他六防范性法令一并更动<br>政府或展延提呈内安令修正案
Mar 20, 2010 12:55 PM
更新: 9: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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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安法令修改出现变数。尽管政府原定在本季国会提出内安法令修正案,但如今相关修正动议却或有展延,因为内政部要让它与其他6项防范性法令一并更动。

NONE 《马新社》报道,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右图)表示,内安令的修正不能够孤立行事,还需要配合以其他关乎公共秩序和安全的防范性法令的修改或废除。

这些防范性法令包括《1959年罪案防范法令》、《1960年警察法令》第27条款(没有准证非法集会)、《1959年流放法令(1972年修正)》、《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和《1969年紧急法令》。

内政部会透明公布最新发展

“内政部和总检察署如今正在详细检视这些法令,慎重考虑他们是否应该被修改或者废除。”

希山慕丁补充说,内政部对于这些法令的修正动议是否会在本季或者未来的国会提出,将抱持公开透明的做法,并且让涉及的各方了解最新的发展。

内阁已原则同意修正内安令

希山慕丁在昨天文告透露,内阁已原则同意内安法令的修正,其中的变更包括扣留期限、被扣者的权利和待遇、内政部长的权限、不经审讯的扣留,以及外界观感的课题。

“为了人民的利益,内政部长和总检察署将检讨这些事项,而律师公会也承诺在检讨过程中给与我们合作。”

他表示,内政部已经向内阁汇报内安令的修改情况;而出席汇报的还包括内政部秘书长玛末阿当(Mahmood Adam)和总检察长阿都干尼。

 
纳吉:不一并修改将很怪异

 
另一方面,首相纳吉今天在彭亨瓜拉立卑也证实和同意内政部这种捆绑内安令和其他防范性法令一并修正的做法。

“内政部长昨天将相关事情汇报内阁,而内阁部长们都同意,如果其他防范性法令没有一并修改,则会出现怪异的情况。”

他重申,政府将研究这些法令以符合现况的需要,并迎合人民的期待。

 
重申内安令有继续存在必要

此外,希山慕丁昨晚在吉隆坡出席一项活动时表示,在一项内安令修改意见收集会议上,没有任何人,包括反对党成员都未能合理说明内安令必须被废除。

“即使美国也有爱国法令,而泰国最近也动用了类似(内安令)的法令。”

“不过在备受争议的领域,例如扣留期限,它是可以被缩减的。”

希山慕丁是昨晚参加巫统女青团举办的聚餐后,发表上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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