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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运抨大专法令仍限制参政<br>民青支持展延国大生听证会
Jun 1, 2010 12:11 PM
更新: 5:48 AM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表示,虽然大专法令于2008年再次修改,但是修改后的大专法令第15条款,依然限制大专生参与政党及高教部长规定为“不适合”大学生参加的组织,因此修改后的第15条款依然违反宪法,应该被完全废除。

理科大学毕业生苏淑桦挑战大专法令违反宪法案,昨日因为总检察署声称第15条款已于2008年修改大专法令时已被删除,因此法官要求申请人和答辩人去确认,所以展延此案至6月4日下午3点半。

苏淑桦并非唯一受害者

针对此案,学运发表文告谴责校方,再三使用大专法令对付学生,制造白色恐惧,企图杀一儆百。

“苏淑桦并非大专法令的唯一受害者,最近国大四名政治科学系的学生,因到乌雪补选进行考察,可是却遭校方援引第15(5)(a)条文对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学运也谴责大专法令限制学生的政治参与权,并扼杀学生对社会民主的参与。

“宪法赋予满21岁的公民都享有投票权,间接承认大专生的政治参与权。苏淑桦被指抵触的《1971年大专法令》(1975年修正)第15(1)及(3)条文,恰恰与宪法精神背道而驰。”

适逢国大生听证会前夕

学运表示,苏淑桦司法审核申请裁决适逢4名国大生听证会前夕,校方在处理手法上存有相似之处。

“校方负面诠释政治参与,一味以学生被政党操控为由,不让大专生触碰政治,实际上这种狭隘的论述与时代脱节。其中香港大学学生会于2009年举行公投通过‘平反六四事件’表达政治立场,是大专生参与政治的正面例子。”

废除大专法是最终目标

学运认为。政治参与是推动国家民主的基石,因此要求当局正面看待大专生的政治参与,并促请高教部以此作为借鉴,反思大专法令所种下的恶果。

“无论是苏淑桦挑战大专法令违宪最终是否成功,学运认同她的做法,并赞赏她本人捍卫学生权益,维护校园民主的精神。”

“我们不会满足于大专法令的修改,废除牵制大专生自由的大专法令才是学运的最终目标!”

挑战大专法令明智方式

另一方面,民青团全国总秘书刘华才表示,民青团支持四名因在乌雪国席补选期间前往选区考察却遭校方援引大专法令提控的国大政治系学生要求展延校园听证会的举动,好让另一宗理大毕业生苏淑桦在2005年入禀法庭挑战大专法令违宪的案件在本周五下判后,才来定夺听证会的必要性。

他是针对于这四名国大生昨午入禀沙亚南高庭提出两项申请,第一是挑战大专法令违宪;第二是要求法庭发出庭令展延校园听证会,以便让他们有足够时间挑战大专法令,发表上述言论。

“如今身为未来主人翁的大专生声音被忽视,校方仍继续限制大专生参政的条例,剥夺宪赋参政权,唯有通过法律途径来挑战大专法令才是最明智的方式,来为学生争取应该有的自主权。”

他也吁请国大校方透明进行这4名国大生所要举办的听证会,基于校方把听证会分两天进行,又无说明原因,种种举动令人质疑听证会的公平透明度,校方有必要做出交代,以避免不必要的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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