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今天采取强硬立场,坚持要槟州发展官聂阿里向槟政府与首长林冠英道歉,同时撤回日前用来指责林冠英的粗俗字眼。
不但如此,槟政府也下逐客令,表明不再需要聂阿里在槟州服务。
槟第一副首长曼梳与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是在行政议会后,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在场者包括林冠英及行政议员阿都马列。
由联邦政府决定是否调职
曼梳表示,公务员应服务掌权的政府,聂阿里对首长破口大骂的做法完全不理智。因此,聂阿里应向槟州政府及首长公开道歉,并收回粗俗的言论。
“我们坚持要他撤回那些粗俗的话语,如形容首长‘卑鄙’(Dayus)及‘未开化’(Biadab)的字眼。”
不过,一名记者当场表示,当天未听到聂阿里使用“Dayus”一词,唯首长办事处却声称是根据《星洲日报》的报导获知。
曼梳表示,槟政府不再需要聂阿里在槟州效劳,意味欲结束双方的合作关系。至于是否向其隶属单位申请调职,他表示,一切交由联邦政府决定。
抵触公务员守则应被处分
另一方面,拉玛沙米出示联邦宪法的公务员行为守则表示,聂阿里明显抵触了守则条款,理应面对纪律处分。
“如果他要如何无礼,我们不欢迎他。请他离开槟州,到其他州属去。”
根据守则的第19(1)条款,任何公务员不可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发表可破坏政府在特定任何议题的政策、计划或决策。
此外,公务员不允许发言羞辱及破坏政府的名誉,或评论任何政府政策、计划与决策的弱点。不仅如此,他们也不可分发由其本身或他人拟定的文告或声明。
一旦抵触条款及被定罪,该名公务员可面对任何7项处分,即警告、罚款、停薪、暂缓调薪、减薪、降级或革职。
为槟州秘书被牵连打抱不平
林冠英表示,人民将可以判断要支持一名民选的首长,或者没有民意基础的小拿坡伦,而且聂阿里竟公然违背《联邦宪法》,以下犯上。
他接着读出聂阿里的文告及批评,后者莫名其妙地将槟州秘书再纳拉欣卷入两人的骂战中。
“我不懂他们是否曾有过节,但聂阿里不应使用粗俗及无礼地字眼形容州秘书。州秘书根本是局外人,就算是召开记者会当天,他也不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