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阵政府祭出紧急法令未经审讯扣留6名社会主义党干部,打开了拘捕政治犯的先例,社会主义党认为,当局正尝试使用紧急法令取代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
紧急法令与内安法令一样,允许当局无审讯扣留长达60天,然后可不断延扣两年或限制居留。
此外,社会主义党今天也报案检举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全国警察总长依斯迈奥玛及全国副总警长卡立三造恶意散播谎言及使用胡扯的狂想曲,误导全国人民。
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S Arutchelvan)是今早率同党总财政西华拉占(A.Sivarajan)、中委拉妮(Rani Rasiah)等10余人到槟城警察总部报警。
基于该处星期天不允报警,他们唯有在记者会后转往威省警局报案。
通知书撤回净选盟字眼
阿鲁仄万表示,警方正躲在类似内安法令的恶法背后滥权,由于内政部及警方深知内安法令不再受欢迎,当局只好使用鲜少人了解的紧急法令。
“需知,紧急法令一般上是用来对付重犯,不含政治因素。这是大马史上首次用来逮捕政治犯。而且,这项在紧急状态颁布的法律比内安令糟糕多了。”
他也揭露,6人其实是因净选盟而被《紧急法令》逮捕,因为他们最初的拘捕通知书明确写说:“净选盟是一个未注册的团体及将于7月9日在吉隆坡举行集会。此集会将破坏公共秩序及很多人已针对此举报。由于怀疑你将参与,扣留是预防你涉及其中。”
“但是,他们事后撤回了这份通知书,改成较笼统的指控,即:有理由相信你涉及破坏国家安宁的行为(右图)。”
“现在副总警长又说,他们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及被颠覆元素渗透,论调与内安法令相似。”
获释证明宣战指控不实
他也揭露,威北警区总部的刑事调查官阿尔查尼(Al-Zafny)曾告知他们,警方已完成调查,6人成功摆脱《刑事法典》第122条文向元首宣战的指控而获释。
“警方稍后是因怀疑6人涉及破坏国家安宁的行为,而援引《紧急法令》第3(1)条文重新扣留他们。”
因此,他炮轰,警方在证实6名核心领袖未涉及向元首宣战后,使用同一个条文申请延长扣留另外24人助查,明显怀有恶毒的议程。
再也古玛在一份笔记中也揭露,扣留者其实早录取了各种口供,而警方虽指控他们聚集武器向元首宣战,但至今没搜查行动。
指责卡立试图公报私仇
阿鲁仄万(左图)更指责,全国副总警长卡立对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公报私仇,使用未审讯扣留的恶法来达致个人议程。
“他曾尝试在被压迫人民大联盟及社会主义党的脚车闯半岛运动中,使再也古玛入罪。”
他不忘批评卡立是一名庸才,不允许当地的警员展开调查,一切由最高层者直下达指令。
“如果6人面对生命威胁及受伤,我要全国总警长和其副手负上全部责。”
无人指改革诉求不正当
事后到场支持的马来西亚选举观察网络(督选盟)协调员黄文强也表示,政府根本不应禁止净选盟游行,因为人民有权集会争取公平和干净的选举。
“净选盟的目标是公平干净的选举,虽然一些活动有政党性质,但诉求却是正常及受欢迎的。至今,没有人说干净选举是不正当的要求。”
他也驳斥,一些论者说应写信反映的说法,“我们早对话了很多次,选委会始终用借口说他们没实权。”
“既然如此,我们追问政治人物,但他们却又否认有瑕疵。”
暴力抗衡集会违反民主
因此,黄文强(右图)支持人民使用正当及公开的方式,把诉求一一呈献出来。
“集会有什么问题?执政党昨天才在吉兰丹办了一场2万人的集会,有什么理由阻止709和平集会?”
针对巫统主席暨首相纳吉日前扬言,如果巫统想要以牙还牙的话,绝对有能力动员300万名党员反击,黄文强批评,“抗衡论”有违民主的集会原则。
“民主的社会允许和平集会,但不是号召使用暴力跟别人的集会抗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