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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政府以紧急法令扣留六领袖<br>律师指“变相内安令”更易滥权

政府选择1969年紧急法令扣留社会主义党六名领袖,已引发社会的普遍关注及不满声音,律师公会及社会主义党更认为紧急法令是变相的1960年内安法令,可在未审先判情况下进行扣留。

律师公会副主席梁肇福及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认为,基于政府曾公然倡议修正内安法令,不敢再利用它来压制净选盟2.0大集会,才会改用相似的紧急法令。

当中,阿鲁仄万表示,紧急法令比较内安法令更恶劣,因为内安法令尚需内政部长批准才能扣人,但紧急法令却是“草根”版内安令,可由内政部属下的警方迳自援引。

阿鲁仄万说:“只要警方撰写诉状(petition)拟出理由,并获得内长支持,便可进行扣留。”

警方以小罪名扣留民众

NONE 阿鲁仄万(左图)透露,警方过往就是以偷窃手机、敲碎车镜等轻微理由来扣留人民,而受害者甚至包括未成年。

“而且,若我们去看不同各被扣者的诉状内容,不难发现警方根本是用‘剪与贴’(cut and paste)方式来列出对方的罪状,诉状都是相似的。”

“再举一个例子,政府在处理园丘课题之间的纠纷时,便以‘绿色兴都党’罪名来扣留一名兴都庙主席,因为这人当时驾驶绿车子。此外,有人更是因为敲破车镜而在紧急令下被扣的。”

“然而,政府就是太尴尬,才不用内安法令。”

举行户外烛光集会请愿

阿鲁仄万也说,警方一般上会把紧急令扣留者拘留在各地警区总部,不会把他们拘留在独立囚室内,更不会把被扣者的眼睛蒙上。

“然而,(社会主义党)他们六人被关在武吉阿曼的独立囚室,眼睛也被蒙上。”

阿鲁仄万今晚是在律师公会礼堂内举办的“紧急法令,另一项内安法!政府的政治工具!”论坛上,这么指出。大会的主讲人,包括阿鲁仄万、梁肇福及社会党6名被扣者代表律师云大舜。

逾250人出席这场为时两小时半的论坛,民众在户办小型烛光晚会,敦促政府马上释放六名被扣领袖。大会也为被逮捕的六人静默抗议半分钟。

政府可绕过国会设新法

NONE 梁肇福(左图)透露,联邦宪法第150条款允许国家元首在迫切且紧急情况下,颁布紧急状态,这时政府可以“绕过”国会,迳自颁布全新的法令。

他说明,除了紧急法令,我国仍有由首任砂州首长加弄宁甘颁布的1966年砂拉越紧急法令,国阵用以推翻吉兰丹大臣的1977年丹州紧急法令等。

梁肇福指出,虽然内安法令与紧急法令相似,然而紧急法令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滥权空间。

“今时今日,大马已不需要紧急法令,净选盟2.0发动的709大集会及之前各项的集会,都是在和平没有罪案发生的情况下进行。”

或不配联合国人权委会

“政府公告世界这是一个和平及稳定的国家…那现下政府与警方是否意见不和。大马的行动,令人疑惑它是否仍能够成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

“社会主义党31人被捕时,警方提出向元首宣战的理由,到最后,6人却在紧急令下被扣,这显示警方当初的‘向元首宣战’说法根本是一个假借口。”

阿鲁仄万也以幽默的口吻向赴会者叙述社会主义党一行人南下北上进行“退休吧,国阵”集会活动,进而被逮助查与被控的经过,为大会制造笑弹。

“其中一名被捕的女胶工,因一直保持沉默,结果警方说她具有成为人肉炸弹的条件。”

史上首遭左右组织包抄

阿鲁仄万笑说,他们一行被捕者因有两人来自韩国与菲律宾,而被指成为推翻政府或跟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有联系的外国代理。

“他们一个被指来自韩国右派组织,另一个被指是菲律宾左派组织。左、右派组织共同包抄大马政府,还真是历史头一遭。”

“一些目不识丁的被扣者,在录口供时虽没有说过推翻政府的话,然而他们所签署的口供书却出现这些字眼。”

安妮婆婆促挺身为正义

NONE 这场论坛也迎来因参加709净选盟集会而爆红的安妮婆婆黄秀兰,她在大会要求下当众表达对大家的敬意。

黄秀兰说,大家应该为符合正义的事而挺身而出,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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