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基金局用天价向一马公司购地引爆争议后,引发朝野强烈反弹。伊党领袖纷纷发文告,要求主掌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对此负责。
他们也要求终止朝圣基金局主席阿都阿兹的服务,及重组该局董事局与管理层。
他们还追问,朝圣基金局向一马公司购买敦拉萨贸易中心地段之余,是否在一马公司旗下计划大马城,投资16亿令吉伊斯兰债券?
伊党副主席胡桑慕沙今日向加米尔发表公开信,引述《1995年朝圣基金法令》指出,朝圣基金局是加米尔所全权管辖。
这包括批准投资、遴选与革除主席和董事局成员、确保董事局成员没有产生利益冲突。
宗教部长需负最大责任
“我呼吁加米尔取消上述交易。若非,根据《1995年朝圣基金法令》第4(3)、10、20(2),上述交易的最终审批权是落在部长手中,就法律而言,部长需负最大责任。”
他还以阿都阿兹企图就上述交易,给予大众不实信息为由,促请加米尔终结其合约,以保障基金存款户信心。
“根据《1995年朝圣基金法令》第6(5)条文,部长拥有‘无需给予任何理由,随时取消任何董事成员服务’的权力。”
胡桑慕沙还要求加米尔重组朝圣基金局内涉及此案的董事局与管理层,确保不会出现利益冲突。
早已投资16亿伊债券?
另一名伊党副主席端依布拉欣(左图)则追问,朝圣基金局在敦拉萨购地案前,是否已在一马公司大马城投资16亿令吉伊斯兰债券?
“根据部落客thebenchmark0所曝露的合约献意,若两宗敦拉萨贸易中心的购地与发展得以实现,朝圣基金局所须承担的风险多达48亿令吉。”
“但是,32亿令吉乃购地风险,另外16亿令吉,则是朝圣基金局在一马公司大马城的伊斯兰债券风险。”
他引述 thebenchmark0 所曝露的朝圣基金局有关敦拉萨贸易中心的合约,文件显示朝圣基金局已在大马城投资16亿令吉伊斯兰债券。
“这是否意味着,朝圣基金局在敦拉莎贸易中心购地争议爆发前,已在一马公司投资16亿令吉?”
买一马公司66%债券?
“在2014年2月18日,一马公司已宣布出售总值24亿令吉的大马城伊斯兰债券。倘若上述指控属实,意味着朝圣基金局已购买其中66%的伊斯兰债券。”
端依布拉欣促请首相纳吉与阿都阿兹,若上述指控不实,须即刻否认此事,否则须向人们解释内情。
“上述伊斯兰债券如今什么状态?它是否已归还,抑或用以偿还一马公司债务,以致需要朝圣基金局向一马公司买地?”
此外,伊党宣传主任玛夫兹也发表文告,要求独立机构即刻调查朝圣基金局。
“显而易见,朝圣基金局管理层只是在机密泄露后,才展开行动。若没有任何曝露,他们会继续偷偷使用该基金,拯救一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