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正讨论拟定有关跨境烟霾法案,以让政府采取严厉对付导致烟霾者,包括外国公司。
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长旺祖乃迪说,上述建议中的法案与新加坡的相关法令不同,新加坡的相关法令只允许对该国公司采取行动。
他今天出席该部常月集会后对记者说,由于跨境烟霾法案的拟定工作仍处于部门阶段,因此我国目前不能像新加坡一样采取行动。
“新加坡刚颁布2014年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今年开始采用,新加坡可以对引起烟霾的该国公司采取行动,例如罚款。”
“如果(我们有)权限,在上述拟定中的法令下,我们可以向任何一方采取行动,无论有关人士来自大马、印尼或新加坡。”
旺祖乃迪呼吁印尼立即采取严厉行动,对付涉及焚烧森林及导致烟霾的人士。
“我已经向首相纳吉汇报国内烟霾情况,希望他尽快联络印尼同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