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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证遇阻才建议较轻罪名<br>前肃贪高官为反贪会缓颊
Feb 5, 2016 6:00 PM
更新: Apr 6, 2016 11:41 AM

反贪会负责调查的26亿门与SRC案件,除总检察署不起诉决定掀起巨大争议外,这个肃贪机构建议以较轻的“不诚实挪用”罪名起诉首相纳吉的做法,也备受质疑。

惟前反贪污局高官莫哈末蓝里认为,反贪会或因为集证遇阻,才退而求其次,建议用较轻的罪名起诉纳吉。

他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说,上述的障碍包括敌意证人、外界干预,以及纳吉或在录供前就知悉案情不利于他。

不诚实挪用罪名落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5年监禁、鞭笞,也可能遭罚款。

反贪污局是反贪污委员会的前身,而莫哈末蓝里曾担任吉打、霹雳与森美兰州的反贪局主任。他在2007年扮演吹哨者角色,踢爆时任反贪局全国总监祖基菲里(Zulkipli Mat Noor)涉贪。

敌意证人供证不准

莫哈末蓝里以其在反贪污局经验为例,指在若干情况,其团队会尝试在反贪会法令第17条文下证实案件。

“然而,正如前政治部副总监阿都哈密所言,(此案)关键证人有的匿藏,有者潜逃海外,从相关官员身上搜索证据,甚有难度。”

“他们不可从敌意证人那里获取证据。后者身在海外,可提供虚构或失准的证词。”

不知汇款人已是罪

莫哈末蓝里(见图)是一名律师。他相信,反贪会是在确有贪污汇款的前提下展开调查。

不过他称,既然没有证人可供证,反贪会只得选择建议用较轻的“不诚实挪用”罪名起诉。

他解释,在此条文底下,无论收款人是否知晓谁是汇款人,皆足以构成罪行。

“鉴于反贪会已知,大部分或所有的资金已被挪用,如果你知道(汇款人),则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罪,而若你不知,则是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

“未尝试寻找物主”

莫哈末蓝里说,自己虽未读过这些调查报告,但他相信,基于阿班迪所透露的证据,这是一宗简单明了的案件。

他指出,纳吉宣称不知何人把SRC国际公司的资金汇入其私人户口,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可谓恰到好处。

“当我们无法选择较重的失信罪时,我们倾向于选择这项罪控。此项罪控容易证明,成功率非常高。”

“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底下有段说明:‘A君发现一个贵重戒指,不知归属何人。A君未尝试寻找谁是物主之前,立即把戒指卖掉。A君触法。’”

纳吉可向银行询问

莫哈末蓝里补充,纳吉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大可要求银行提供汇款人资料。

一马公司案调查近半年后,阿班迪上周宣布,纳吉在26亿门或SRC国际公司案皆无罪,但这种做法掀外界批评。

反贪会知情人士 告诉 《当今大马》与《路透社》,反贪会其实在调查报告中,向总检察署建议援引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务),提控纳吉三条罪。

前首相署部长 再益依布拉欣 与巫统党员凯鲁丁分别向法庭提出司法审核,要求重检总检察长不起诉纳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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