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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370客机失事已两年<br>76名家属起诉马航疏忽
Mar 7, 2016 5:00 PM
更新: Apr 4, 2016 8:41 AM

傍晚7点24分更新

就在马航MH370客机出事两年后,代表该客机32名乘客的76名家属将马航告上庭,起诉马航疏忽、涉嫌阴谋和违反法定职责。

这批家属是于上周四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代表他们入禀的是汤米汤姆斯律师楼。

由于他们是依据《1999年蒙特利尔航空运输公约》入禀,今日可以取得所需文件。公约阐明,任何索偿诉讼,必须在事故的2年内完成。

这相信是大马,或全球史上最多起诉人的诉讼案。同批起诉人,也在美国纽约入禀起诉。

家属的代表律师是汤米汤姆斯、甘尼申(Ganesan Nithi)和两名来自美国迈阿密的律师。

兴讼的MH370客机乘客家属,来自美国、印度、中国和大马。

起诉人将旧马航、新马航、民航局总监、大马皇家空军和大马政府5造列为答辩人。

马航MH370班机原定从吉隆坡飞往北京,机上载有227名乘客和12名机组人员,于2014年3月8日凌晨1点30分与航空控制中心失联。

相信制度入禀诉讼

甘尼申稍后对记者表示,由于家属相信大马法律制度,因此在大马入禀诉讼。

他补充,美国律师将入禀申请,申请准令代表家属出庭。

“我冀望没有人申请撤销诉讼。”

起诉人在诉状宣称,旧马航没有一视同仁,让所有家属获得起诉权,在新马航法令下越权。

“管理公司在今年2月25日文告,指马航将以‘善意’,决定公平赔偿。文告指出,马航已购买保险,以支付(家属)索偿,因而邀请MH370乘客家属起诉马航,以便索偿。”

由此,诉状宣称,旧马航拒绝让起诉人兴讼,不代表后者无权起诉。

马航受到公约节制

起诉人续称,为了配合《蒙特利尔公约》,大马修订1974年航空运输法令,因而旧马航和新马航受到公约和法令约束。

他们声称,MH370空难,导致全体乘客和机组人员伤亡,符合公约第17条文的“意外”定义。

他们指出,MH370航班失踪和乘客死亡一案,但马航并无向起诉人提供最终讯息,证明该航空公司玩忽职守。

“这导致(起诉人)面对情绪、肉体痛苦、忧伤和精神痛苦。”

起诉人宣称,马航没有维护MH370航班和乘客安全,违背服务条款。

他们指控,马航、民航局、空军、交通部和大马政府非法串谋玩忽职守,导致MH370搜救行动延误。

因此,他们要求特别、普通、严重损害和惩戒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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