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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竹园土地原本要建组屋?<br>林冠英质疑槟州民政党说法
Mar 26, 2016 12:43 PM
更新: 4:57 AM

槟州首长林冠英“廉价购屋案”节外生枝,随着槟州民政党指称,前朝国阵州政府早已鉴定与批准山竹园地段来打造人民组屋,但林冠英却质疑这项说法。

林冠英今日发文告,以不点名方式驳斥槟州民政党秘书胡栋强。

“民政党最近还宣称,一份志期2003年7月的槟州政府备忘录显示,山竹园这片土地原本已被前朝政府鉴定作为人民房屋计划。我的疑问是,民政党怎么会有这一份我们现在才知道的2003年政府文件?”

“如果国阵政府一早就建议这么做,为何从2003年到2008年期间,这里一间人民房屋都看不见?”

“民政党坚称,2003年槟州政府备忘录中早就建议该土地作为人民房屋计划,若是如此,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为何从2003至2008的5年期间,国阵却什么都没建,至今一间人民房屋都看不到?显然的,这又是国阵的另一个空谈。”

山竹园原要建人民组屋?

前日, 胡栋强 (见图右)声称,不明人士两周前将一份2003年的政府文件投入信箱给民政党,该份由房屋和地方政府主任发给槟州秘书的备忘录明确提到,要在山竹园建造人民组屋的建议。

林冠英当天也解释,由于山竹园地段 太小 ,并不适合用来兴建廉价屋,所以槟州政府就以在S.P齐来也路一片11英亩的土地取代。

然而,民政党副主席刘华才就批评林冠英 撒谎 ,指S.P齐来也路的土地是用来建筑经济屋,并非人民组屋。

当初根本没“人民房屋”

林冠英在文告中进一步解释,为推广医药旅游,槟州政府当年决定透过公开招标出售山竹园土地作为建设医院之用,但当时根本无人提及什么“人民房屋计划”。

”这是因为,联邦政府房地部旗下的国家房屋局,在2001年呈交发展蓝图予槟岛市政局时,已经注明山竹园这块土地是作为‘未来发展’用途的,文中并没有提及任何人民房屋计划。”

他继指,槟州政府在考虑到占地仅有1英亩的山竹园土地,用以建筑人民房屋实在太小,所以决定拨出更多更大的SP齐来耶路土地,作为建设经济屋及中廉价房屋之用。

“有关土地达11英亩,比山竹园足足大10倍。这宗房屋计划于2013年公开招标,准备建设2093个房屋单位,目前已经动工,进度到20%。要不是房地部有意无意地拖延发出广告及发展商准证(APDL),这项工程的进度目前肯定远远超过20%。”

“民政党现在是不是也要抢着说,国阵政府多年前也计划在SP齐来耶路建设人民房屋?若是,为何国阵当年什么都没做到,反而是希盟政府来完成的呢?”

叹言论被扭曲及放大

林冠英指控,国阵在“廉价购屋案”的另一个谎言,就是放大他不清楚房子施加是否值650万令吉的言论。

“我对巫统谎指有关房子值650万令吉的回应,被《星报》以封面头条的方式报导,更甚的是,内容完全被扭曲。”

他说,国阵如今试图将他与前雪州大臣基尔的“基宫案”相比,把他买房一事扯上槟州政府出售山竹园土地,并称我的前屋主透过这样的交易来获得山竹园的土地。

“尽管我的前屋主已经解释,她出售房子给我完全是基于个人自由意志,但国阵仍刻意无视出售山竹园是通过公开招标的,再者,我的前屋主并不是得标公司KLIDC的董事或股东,而KLIDC亦非我前屋主公司的子公司。”

声称坦荡荡配合调查

但他强调,槟州政府及他本身坦荡荡,并不需要畏首畏尾,欢迎及全面配合反贪会调查。

“此时此刻,槟州希盟政府正展示最高层级的问责及透明精神,但国阵却颠倒是非,把白的说成黑,黑的说成白。”

“我想问,国阵衮衮诸公是否敢于像我一样,大开房门让媒体进入,同时申报个人财产,并且告诉我们谁是那26亿令吉的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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