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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署官网撤下DOJ问答录<br>林吉祥问纳吉是否授权反驳
Jul 28, 2016 7:23 PM
更新: 11:35 AM

总检察署日前上载17点问答录,回应美国司法部“充公行动”,但旋即撤下来。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乘势追击,指问答录近乎确认“一号大马官员”即纳吉,并追问纳吉是否授权总检察署反驳与澄清?

他今日发表文告,要求总检察长阿班迪交代,美国司法部提及“一号大马官员”共有36处,为何总检察署却只回应其中17个指控?

“纳吉是否知道并授权,以上所提及的澄清和驳斥?”

总检察署解释汇款来源

他指出,美国司法部诉状中,提及一马公司三笔汇款流入“一号大马官员”户口,而总检察署针对第三项汇款,其驳斥如下:

“5000万令吉——是来自于2013年3月即第13届大选前,及在2013年8月归还款项之前,透过Tanore账户所汇出的20亿8000万令吉(按照当时的1美元兑3.05令吉的汇率,约值6亿8100万美元)。”

“这笔汇款,有沙地阿拉伯王室捐赠者的信函佐证,反贪会也和这名王室约谈了,沙地阿拉伯外交部长也表明这笔资金是他们的。我确定‘一号大马官员’不曾知道汇入他账户里的资金的真正来源。”

“他所知道的,是基于实行多年的和沙地阿拉伯政府协议的做法,即政治献金都会汇入他的账户,以充作政党用途。我们须明白,每一笔的汇款都会附上沙地阿拉伯王室的信函。”

可否指谁是“一号官”?

林吉祥进而追问,总检察署以上反驳,其中的“我”,是否就是指阿班迪本人?

他还问,美国发起“充公行动”后,纳吉(见图)表示政府会严正看待,且呼吁被点名者应负起责任,自证清白,确保公帑未被滥用。

“国人是否可以期待纳吉本人,或总检察署代表他,以发表完整声明,指出‘一号大马官员’的身份?”

检察署坚持汇款自沙地

上周三,美国司法部发起“充公行动”,没收欲追回涉及窃用一马公司逾10亿美元赃款所购置的资产,点名纳吉继子里扎、富豪刘特佐等人,更频频提及“一号大马官员”。

随后,总检察署上载一份问答录至其官网,但不久后却在主页撤除下来。17点问答录,逐一驳斥美国司法部诉状指控,如第17题即解释汇入“一号大马官员”的资金:

“要紧的是我们知道,这个账户是以私人名义开的,它并不是用在私人用途上的,而是作为主席的特别账户,充作党的用途,这是党章所许可的。(前副首相)慕尤丁也承认存在着这样的做法。即便连《华尔街日报》也承认这个账户里的资金是用在政治用途上的,而不是用在私人用途上。马来西亚一号官员不曾从一马公司接收金钱存入他的私人账户里。美国司法部指控马来西亚一号官员从三笔和一马公司有关的汇款中获取总额2亿1000万令吉的款项。”

反驳美国司法部三指控

此外,美国司法部诉状指控,三笔流入“一号大马官员”的汇款源自一马公司,但总检察署则反驳说:

1. 6000万令吉(那个时候相等于2000万美元)是在2011年(一马公司和沙地石油的联营企划始于2009年)从时任利雅得省长土尔其阿尔塞依德王子的账户支出。美国司法部指控在2011年所支付的这笔6000万令吉其实是来自一马公司在2009年投资在和沙地石油的联营企划里的18亿3000万美元。

2. 1亿令吉(时值约3000万美元)— 是在2012年年底从亚洲黑石投资公司的账户支出的。美国司法部指控在2012年11月所获得的这笔1亿令吉,是来自一马公司和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在2012年4月所发行的35亿美元债券。无论如何,这笔汇款有一封于前一年,也就是2011年发出的信函佐证,发信人在信函中阐明,将会从包括亚洲黑石在内的数个账户汇出多达3亿7500万美元的款项。

3. 5000万令吉—是来自于2013年3月即第13届大选前,以及在2013年8月归还款项之前,透过Tanore账户所汇出的20亿8000万令吉(或相等于著名的6亿8100万美元,若按照当时的1美元兑3.05令吉的汇率的话)。这笔汇款有来自于沙地阿拉伯王室捐赠者的信函佐证,反贪会也和这个王室约谈了,沙地阿拉伯外交部部长也表明这笔资金是他们的。我确定马来西亚一号官员不曾知道汇入他账户里的资金的真正来源。他所知道的是基于实行多年的和沙地阿拉伯政府协议的做法,那就是政治献金都会汇入他的账户以充作政党用途。要紧的是我们明白,每一笔的汇款都会附上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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