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大马》独家报道,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曾指示私营电视台与电台,停止播出反对党领袖的演讲后;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林敬益今日终于谕令撤回该委员会的公函和指示。
林敬益表示,他根本不知道该委员会曾经发出此公函,直到反对党通过报章揭露及准备今天在国会提出紧急动议。
《当今大马》在6月29日 独家报道 ,证实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曾发函指示私营电视台与电台,停止播出反对党领袖的演讲。
这份志期2007年6月7日的公函,印有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主席哈林(Dr Halim Shafie)的信笺,并由能源、水务及通讯部秘书长哈林(Dr Halim Man)签署。
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是能源、水务及通讯部底下的一个委员会,负责管制所有私营电视台与电台,以及网际网络的内容,并发出执照予私营电视台与电台。国营电视台与电台则属于新闻部的管辖。
大选接近内阁缩紧新闻空间
这份公函证实了《当今大马》于6月1日的 独家报道 ,指国内电视台在“月漏论”闹得轰轰烈烈之后已经接获内阁指令,勿再播放反对党新闻,以免为反对党领袖树立英雄的形象,不利国阵在即将来临的大选选情。
之后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在6月26日召开 记者会 ,指国营和私营电视台已经接获内阁的指示,全面封杀反对党的新闻。行动党认为,这是国阵政府展开大选前压制反对党的前奏曲,并预测大选来临之即,还会有更多类似的高压手段。
林敬益(右图)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解释较早前他并不在国内,因此在处理此事时有所延误。
他表示,在行动党蕉赖国会议员陈国伟向他展示该委员会的公函后,他便亲自致函该委员会要求撤回有关指令,该公函指示即日起无效。
陈国伟提紧急动议修法遭驳回
根据《中国报》报道,较早前陈国伟(左图)也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结束后,援引议会常规第18(1)条文,提出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阻止电台和电视台播放反对党演讲的紧急动议。
他提呈动议时说,我国是民主国家,此指示侵犯了基本人权,剥夺人民了解事实的自由。
陈国伟也建议修改相关的法令,包括出版与印刷法令等,确保人民有求知的权力。他强调,媒体必须拥有足够的自由与发展空间,不能受到政府约束,失去了主要功能。
不过,下议院议长南利经过考虑后,以通讯部已发出撤销此公函的指示,而援引议会常规第18(2)条文,驳回上述动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