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6点45分更新
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左图左)煽动案今天再度开庭,惟检方纰漏多,修改控状附录失败外,警方证人突然请病假,以及传召证人没有顺序都让辩方提出抗议,法官也多有怨言。
拉惹柏特拉是于4月25日在其网站《今日马来西亚》发表题为《把杀害阿旦杜亚的凶手送入地狱》(Let's Send Altantuya's Murderer to Hell)的文章,点名副首相纳吉夫妇涉及阿旦杜亚命案,结果遭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起诉。
其代表律师之一哥宾星在10月9日审讯时,意外发现控状附录的文章没有题目,进而揭发附录不是直接由《今日马来西亚》网站打印,并指控它是篡改(tampered)出来的文件。如此一来,检察官将今天将相关文件加上标题和网址企图亡羊补牢。
哥宾星指检修改等同新控状
不过哥宾星反对这样的做法,坚持检方在文件内加入新的元素,形同另立新控状,违反刑事程序法典第158条款。另外,这样的举动也是有恶意的。
哥宾星在休庭时向媒体表示,检方要求修改的不是错字,而是在文件加入新元素,因此必须视为提出新控状。既然旧控状有问题,则检方应该干脆撤销案件,重新起诉。
“在传召了5个证人后,才来修改控状,真是让我们感到尴尬。他们之前所提出的供词是否变无效呢?(检方)应有君子风度,将案件撤销算了。除了十分尴尬,它也会让档案记录变成一团糟。”
检方辩称要让被告清楚控状
检方在庭上反驳说,他们这样做是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53条款,企图让柏特拉更清楚自己面对的控状。而且恶意之说不能成立,因为它是辩方单方面的诠释。
无论如何,检方的申请最后遭到聆审法官罗兹娜阿育(Rozina Ayob)的驳回,惟后者没有提出理由。
吉隆坡高庭人身保护令撤回
负责检控的3名副检察司是法汉立(Farhan Read)、罗斯兰(Roslan Mat Nor)和依萨(Ishak Mohd Yusof)。柏特拉的辩护律师则是詹德拉(J Chandra)、阿玛吉星(Amarjit Singh Sidhu)和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聆审法官则是罗兹娜阿育(Rozina Ayob)。
被告柏特拉上周才脱离内安法令扣留,今天显得轻松自在,但他对媒体的发言也变得谨慎许多。今早大约有15名支持者出庭声援柏特拉,民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也全程听审。
另外,吉隆坡高庭今天也允许柏特拉撤回其人身保护令申请,因为后者已经在上周成功从沙亚南高庭获得同样的申请。
第五证人颜德元突然请病假
修改
控状附录 遭驳回 ,检方仍坚持继续审讯,但却传出原本应该出席继续供证的第五证人颜德元副警监因病未能出席,而且没有出示必要的病假单。他这种“突然”缺席引起辩方和法官的不满,哥宾星甚至指责颜德元身为警察,清楚知道请假程序却无视规举,要求法官发出强制颜德元出现。
惟法官没有答应,只要求检方想办法联络颜德元,向法庭出示其病假单。检方后来在下午也符合了这项要求。法官训令检方确保颜德元在本星期三(12日)出庭作证。
不按牌理传证人惹辩方抗议
在经过休庭等待后,接下来被传召的是第6证人西华纳登。他是来自科学工艺与革新部门底下的马来西亚数码安全局的高级数码鉴证官员。
不过,由于检方传召他的目的在于给一份“警方电脑分析报告”做第二意见说明,但是该分析报告作者却仍未被传召,如此不按牌理的做法,再度引起辩方和法官的抗议。
辩方律师詹德拉批评道,若未来作者否认报告是由他所撰写,这第6证人的供词就要白费,而且既然作者也是证人之一,则根本没有必要找另一个人来诠释那份报告。
专家证人口供陷入技术枝节
由于西华纳登的口供技术词汇众多,而且报告内容资讯安排复杂,而且零碎枝节,因此法官在审讯过程都要不耐烦地质问检方,这些内容与案情何关,并要求检方引导大家进入正题。
根据西华纳登的口供,这份电脑分析报告,曾有人通过柏特拉电脑最后一次在4月24日以管理者身份登录《今日马来西亚》,上载一些文字或文件。
下午审讯陷警作业程序枝节
法庭在下午1点休庭,2点半继续审讯,辩方保留对西华纳登的口供检验,让法庭先转入第7证人,即武吉阿曼商业罪犯电脑鉴证助理总监瓦伊作证。他就是撰写前述“警方电脑分析报告”的作者。
惟直到大约下午4点,法官搁置审讯到明天的时候,西华纳登的证词仍围绕在柏特拉电脑交接、分析和报告的警方作业程序的技术性问题。
宣布中止审讯时,法官仍不忍训令检方将传召证人顺序安排妥当,不要“跳来跳去”。案件明天将在早上9点继续审讯,西华纳登将继续供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