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轰动全国的14岁少年阿米奴拉昔遭警方枪杀案,出现戏剧转折。被告巡警伍长哲奈因(Jenain Subi)今日在沙亚南高庭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马新社》报道,承审沙亚南高庭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i)接受哲奈因的解释,即当时开枪是为了停止阿米奴拉昔所驾驶的白色Iswara国产车,而非蓄意杀害他。
他也说,此案的表面罪名不成立,因此哲奈因不应出庭自辩。
阿米奴拉昔在2010年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抨击警方滥用枪械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