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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章钦重返雪议会前打响头炮<br>阳光法案要议员配偶公布财产

遭禁足30个月的行动党雪兰莪州双溪槟榔区州议员邓章钦,决定在本月19日重新踏足雪州议会前打响头炮,率先在州议会上提呈强制州内各级议员与配偶公布财产的“阳光法案”,以测试雪州政府的反贪决心。

邓章钦(右图右)是以私人法案(private member bill)的方式,向州议会提呈“2007年申报家庭收入与财产法案”。这项法案是效仿台湾在1993年通过的“阳光法案”,强制雪州州务大臣、雪州行政议员、州议员、国会议员、雪州议会所委任的上议员,以及县市议员,都必须每年在宪报上公布他们与配偶的收入与财产。

虚报财产的议员或配偶若罪成,将被判入狱至少1年又1天,但不超过5年,或罚款至少3千令吉,但不超过5万令吉。这也意味着罪成者将丧失其议员资格。

“这是全国首次有议员向立法议会提呈类似的私人法案......即使州议会最后不通过,意义却是重大的,测试州政府反贪的决心。”

只向首相申报财产措施不透明

多次揭发政治领袖贪污舞弊丑闻的邓章钦批评,目前国阵政府所采取的财产申报措施,即部长和国州议员向首相阿都拉和州务大臣申报财产的方式,不透明也无法有效杜绝贪污。

“若州务大臣和州议员狼狈为奸,谁都不会知道。唯一的方法是强制朝野议员在宪报上公布,让人民检验......若人民发现议员‘报小数’,他们可以报警揭发,让总检察署援引这项法令提控有关议员。”

“这项法案一视同仁,在朝在野的议员都必须申报,并不只是针对执政党。”

他补充说,这项法案也可以协助反贪污局和警方调查涉嫌贪污的贪官污吏,而且运用人民的力量对政治领袖进行监督。

纪念禁足州议会“世界纪录”

邓章钦是在今日于巴生办事处召开记者会,宣布他在本月19日重新踏入州议会的首个“大计划”。他笑称,提呈这项法案是为了“纪念”他阔别州议会30个月的“世界纪录”。

邓章钦在2005年因不满议长拒绝他提呈一项对莫哈末基尔投不信任票的动议,愤而将会议常规手册抛入垃圾桶,结果被禁足州议会30个月。雪州议会将在本月19日至22日之间召开会议。

邓章钦已将根据议会条例,在本月5日向州议会秘书申请提出动议,以便将之列入会议议程中。不过,雪州议会目前只有两名反对党州议员,即邓章钦和同样来自行动党的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因此由国阵牢牢控制的州议会通过这项法案的机会可说微乎其微。议长甚至可能重演2005年的情况,让动议还未被提呈就“胎死腹中”。

【请点击观赏记者会短片】

若法案遭拒,应颁扫把给大臣

然而,清楚知道后果不乐观的邓章钦表示,“当一切都事情都处理不当时,沉默不是一个选择”。

“就算不成功,但是这依然是我的责任。我们谈论‘阳光法案’已多年,目前是身为人民代议士的我将之落实的时候。”

邓章钦语带讽刺地表示,“如果国阵的州议员不懂如何草拟法令,我已经免费帮他们完成”。

“如果被拒绝,这证明他们并不认真反贪,我们应该颁发一支扫把给州务大臣。”

邓章钦所口中的“颁发扫把”,是指雪兰莪州务大臣莫哈末基尔在本周一的一项颁奖典礼上,将两支扫把颁发给两名部门主管,当众羞辱他们的部门办事效率达不到州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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