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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决人民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煽动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个月,并罚款1800令吉,唯尚保住了国会议席。他被控在2013年5月13日晚上于隆雪华堂举行的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

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南区国会议员许来贤质疑司法公正,并指出将蔡添强定罪的判决显然是对付在野党和铲除异议份子的政治手段。

他说:“地庭法官下判时特别指出蔡添强在相关讲座所使用的“挺身”(bangkit)和“上街”(turun ke jalan raya)用词具有煽动性质,这样的根据是极度令人困惑的。因为要求人民挺身而出捍卫自己的权利本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而上街争取权益也是法律所保障的权利,要不然又何来和平集会法?所以说,用这样的藉口来将一名人民代议士定罪,除了蒙上司法不公的形象,也突显了这很可能是一种国阵用来打击在野党人民代议士和异议人士的政治阴谋。”

“不但如此,首相纳吉在2012年时曾经承诺过要废除煽动法令,如今不但没有遵守他的承诺,反而不断用这法令来对付异议人士,包括各在野党人士和社运份子;充分显示了国阵中央政府不惜典当人民的基本权益和自由来获取政治利益的丑恶行径。”

“批评政府的言论自由是必须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基本人权,这样的权益是不应受到剥夺的。尤其身为人民代议士的人士,表达对政府和政策的看法本来就是他们的职责,因此,剥夺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也等于对人民代议士的专业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将蔡添强定罪是一项错误的判例,它足以让政府更理所当然的滥用恶法来扼杀言论自由和噤声异议。因此我呼吁首相撤除针对政治人物与社运分子的所有煽动案,并且即刻废除煽动法令,也同时检讨和修正其他钳制言论自由的法律,以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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