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发生多间教堂被暴徒攻击之后,1月12日媒体上有一则不十分起眼的新闻,报载有一个称为“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的组织,对大马发生连串袭击教堂事件表示关注,同时声称大马领袖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影响未来政治和经济前景。在这个“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声言关注后,不出数日,内政部秘书长就罕见地召开汇报会,向各国外交使节人员简报当前国内情势,超过60位派驻吉隆坡的外交人员出席了这项汇报。
委员会是美国外交工具之一
由于非回教徒的崇拜场所被破坏事件尚未平息,至今已有多达10间教堂被攻击,因此有外国使馆表示,如情况未受控制,有可能向其国人发布旅游警告。这场由内政部惹起的“阿拉”用词风波,不只影响国内社会和谐,也隐约伴随着宗教外交压力,悄然而至。
究竟上述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是怎样的单位?它在宗教政治上有着怎样的角色和影响?该组织的背景和功能如何?由于它对近期我国宗教风波少有地表达意见,就不得不对其多加了解。
事实上,此一“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并不一个独立的组织,而是美国国务院之下拥有法定地位的单位,也是美国对外政策的工具之一。
起源于美国宗教右翼压力
在冷战结束后,美国国内政治保守主义抬头,宗教右翼力量也随之崛起,在宗教团体的游说和运作下,出现诸如“宗教自由和平论”和“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等理念,其最重大成果,就是促成了《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在国会立法通过。911事件后,宗教更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重要议题,宗教右翼力量自然水涨船高,在小布什执政时期更达到高峰。 根据《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美国国务院设置了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责成这个办公室每年评估各国宗教自由状况,发布年度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书》,详细评议190多个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
评估和监督各国宗教自由
至于“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就是这项法律下的产物。按规定,该委员会有9名成员,由美国总统和参众两院朝野政党提名,他们可派员到各国调查宗教自由,并就年度报告反映的情况,向国务卿做出建议。国务卿能在总统授权下,将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国家,定为“特别关注国”。
在2009年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书》,共有13个国家被列为“特别关注国”,其中包括中国、北韩、缅甸、伊朗、沙地阿拉伯、苏丹、乌兹别克等等。而在同年8月,因狂热的印度教徒攻击基督教徒和破坏教堂,印度已被列入侵犯宗教自由的“观察名单”。
评估结果左右美国外交态度
这项立法,无疑成了美国在国际上施展宗教外交的极重要手段,包括可以对“特别关注国”实行经济制裁,也为促进信仰自由的海外项目提供资金。为此,美国官方更设有无任所大使的职位,以“确保宗教自由继续作为每届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简言之,《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虽然是美国保守派推动下的国内法,却具有域外的效力,试图以宗教自由助展美国的外交政策议程,立法之初就引发国际争议,其年度报告书,也经常在各国之间引起争论。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宗教在美国对外关系上已呈现立法化、机构化、国际化等趋势。
我们必需认识到,美国虽然是世俗国家,但宗教团体对内政和外交都颇具影响力。冷战期间,碍于地缘政治需要,美国只是一般性地支持宗教自由的原则,却没有具体和直接的行动,例如越战期间受美国支持的吴廷琰政权,就以迫害佛教徒着称。但冷战结束后,新保守主义与宗教右翼日渐壮大,宗教上升为美国主要的外交政策议题,在2004年总统大选中更发挥重要的选情效用。
马美关系未来或出现转变?
马美关系在安华事件时,跌到谷底,但在反恐问题上,马来西亚与美国有共同利益,所以美国对大马的外交议题,才由人权转为安全,以大马为基地的区域反恐中心,即由美国提供训练及协助。纳吉上台后,亲西方路线又成为大马外交政策的主调,目前我国派往华盛顿的驻美大使,则是享有部长级待遇的现任国会议员贾玛鲁汀,层级之高实属罕见。
美国在阿富汗开启战端时,需要大马这样的温和回教国家支持,故减少对内安法令的批评,相反的是,回教党当时却声称要对美发动圣战。可是,马美之间的关系并非一帆风顺,磨合多年的马美自由贸易协议谈判已告破裂;反对党领袖安华也在美国的学界和智库当中,拥有强大的支持。如今,当巫统在种族和宗教事项上,转趋强硬和激进,还波及天主教会和基督教徒,回教党却选择了一个中道的立场。借助宗教自由的旗帜,美国就可以在外交上找到一个道德高地,向纳吉政府略为施压。在宗教外交上,这一领域是受美国宗教右翼人士把持,如果纳吉政府未能妥善处理,不单宗教自由上会在国际社会中失分,短期内还可能面对外交上的压力和冲击。
不要以为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是一个普通的NGO,或是所谓“独立”的机构,它要求大马谨慎解决宗教纠纷,否则“将影响未来政治和经济前景”,这个姿态带有一定的外交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