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3/11)各报皆重点报导了一则来自张天赐投诉中心的新闻,新闻内容主要是数位男性投诉一名年轻男子骗财骗色。新闻指出,投诉者透露,该名男子曾自称患上爱滋病。
各报在处理此新闻事件时,皆用了不当的报导方法,有歧视同性恋之嫌,其中尤以《星洲日报》和《中国报》最为不妥。《星洲日报》头版头条打上“同志传爱滋”的标题,《中国报》头版头条则打上“爱滋基佬”四个大字。这两个标题明显地刻板化和污名化了同志,仿佛同志都是爱滋病患,也都是爱滋病传染者。
同志身份和犯罪并无关联
也许各报会解释说,该名男子确实是同志,说他是同志并没有错。若是如此思考,也许各位就忽略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就算该男子是同志,他的同志身份和他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关连。让我们来逆向思考,以说明白其中的问题。
比如说,一个异性恋者犯了多起强暴罪,还把爱滋病传染给受害者,我们会不会在新闻标题写:“异性恋强暴犯传爱滋”?各位应该会同意,各位并不会凸显该位强暴犯的异性恋性取向,对吗?如果同意,回过头来思考,为什么各位又会凸显上述事件中,被指控男子的同性恋性取向呢?
潜意识内把同性恋归为异类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在潜意识里,视同性恋为异类、不正常者,一旦同志犯了罪,他的性取向就似乎成为犯罪的原因之一,我们心里甚至会想:“看吧,这些同志就是心理有问题”。此偏差观念是受社会制度影响,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异性恋霸权社会,在此制度下,只有异性恋是正常、合法、自然的,异性恋性取向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此,当一个异性恋犯了罪,媒体并不会将该人的性取向和犯罪行为扯在一起,所以新闻也从来不会出现类似“异性恋传爱滋”的字眼。
也许各位会说,同性恋是真的不正常啊。好吧,那就要请各位拿出证据,同性恋到底怎么不正常?
如果稍有一点常识就知道,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已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册中除名,此举不但说明同性恋是正常的性取向,亦为在历史上承受污名的同性恋平反。
媒体负面报道加深社会边缘化
然而,我们的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如此根深柢固,以致于到了廿一世纪的今天,同性恋还承受着来自社会的各种压力和污名。身负社会责任、强调正义客观并且影响巨大的媒体,不但没有为同志人权发声,反而成为污名同志的恶势力。如果细心回想,不难发现,当新闻出现“同性恋”三个字的时候,往往是出现在社会新闻,并且大部份和犯罪、青少年问题、情杀、自杀、性派对等有关。
当同性恋皆以上述负面形象出现在媒体,无疑就会形成社会大众对同志的刻板印象。媒体缺乏性别意识,不自觉地将弱势的同志族群推向社会边缘,只会使同志处境更为恶劣。
促调整自己偏见以减少对立
各位,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平等、正义、有爱心的社会里。希望各位能在生活、工作各层面去反思,你/你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能为这社会做些什么?我们要如何共同努力,去打造一个平等、正义、有爱心的社会?
理想的社会,必须拥有几个条件。包括:大多数的人都愿意尊重包容不同的性别、性取向、种族、宗教等等差异;大多数的人都愿意关怀弱势族群,帮助贫穷者,共同维护社会正义。大多数的人都愿意理性沟通和聆听不同意见,随时调整自己的偏见,以减少对立。
希望这封信能被各位看见,希望世界更美好。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