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洸铭
年初,黄德说若莱纳斯稀土厂问题无法解决,将亲自 火烧厂,结果引起一阵骚动,更遭来各方非议与抨击,无论其原因是此举违反法律、反对以暴治暴或必须和平解决、失去大众支持等等,总结来说,黄德所发表的是 “不理性”的说辞。但少见的是,并没有人认真去看待这番言论,质疑火烧稀土厂并不容易,例如政府派员保护,黄德该如何进入,以及是否能召集到人手协助等。
再更早以前,净选集会被宣判为非法集会时,我们却未见基于净选盟与集会非法就判断其为非,而引起多强烈的反对声浪,最后仍成为全民参与的活动,乃至潮流。可见与法律相悖不表示必须认命,这样的态度早已在群众萌生。
一 如黄德的火烧言论引起争议,问题都不在法律层次,完全在于人们对正义的理解,以及随之而下的判断。但是,法律并非因此就不在考虑之中,一般民众或许会因此 退缩,但往往会给予出来捍卫者掌声。再如以担心失去大众支持为由而反对,乃是将自身的价值判断先摆在一旁,转而以大众的判断为基准,其实还是回到了同一则 理由。但这更进一步假设了大众的价值判断为一个凝固体,不容许其可能异变,是保守的一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