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评论】

提名在即,社团注册局不承认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信函是匪夷所思的,当然,也是可以理解。摆在眼前的问题,不仅仅是在同一天发出两封自相矛盾的公函,而是社团注册局的大作业和小动作确实耐人寻味。

行政效率何在

首先,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票计失误,可不是昨天的新闻。潘俭伟发出的那一篇纠正改选成绩的文告,日期是早在2013年1月4日。从那当儿算起,至今前后已有105天之久。难道,这就是一个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的行政效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