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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栏开栏的第一篇文章,在进入正文之前,让我先致上两个祝贺之意。

首先,祝贺《当今大马》中文版顺利创刊,预祝这份首创的大马华文电子原生报,日后将在促进伟大的马来西亚公民社会事业上,作出重要和有意义的贡献。

其次,我也要在此祝贺《当今大马》中文版,从试刊阶段以来,只用了极短的时间,就已经跃起成为马华公会总部党工,以及一部份马华党员,每日必定浏览的网页。有理由相信,它目前的点击率,一部份是来自这群支持者!这份成绩虽小,却是来之不易。

这就说明了,尽管黄家定和马华公会极力控制和干预媒体,但广大的马华党人仍然渴望接触到独立和清醒的资讯,证明大家难以逃离政治,也不想受愚弄蒙骗。

制度引发换票和结盟

所以,本文紧接下来依然是讨论马华党选,特别是马华党选制度,究竟造成怎样的派系效应?事实上,制度的规范往往就已经限制了人们所能选择的政治行为或政治策略,如果要理解何以马华党选充满换票和结盟的流言,我们就要回到制度上,作一番学理的探析。

我们注意到,近日因陈祖排辞去马华选举指导委员会主席,换上石清霖之后,陈祖排又再谈论起候选人在选票上的排序问题。他认为应以抽签定排序,如果依提名先后为序,可能让菜单集团有操作空间──大家商定好同一时间去提名,然后在选票上就可以依序排列在一起,方便中央代表们划选。

这点小事虽然只是技术性的事项,但陈祖排很早就注意到这个细节,可见他早有提防党选菜单之意。可是,即使选票上排序不在一起,结盟和换票之事也可以私下运作,因为关键不在于选票的设计上,其根本是由于选举制度带来的效应,特别是在副总会长和中委的选举制度上,采用了术语上称之为“全额连记法”的选制。

现有制度导致胜者全拿

有一些选举,要同时选出好几位职位相同的候选人,例如马华副总会长要选四位,中委要选二十五位。所谓“全额连记法”(Block Vote),是规定选民须视应选名额的多寡,在选票上可圈选足额的候选人。举例来说,副总会长共选四人,每位中央代表在同一张选票上就可划选四人,投给四位候选人,划多不行,划少也不行 。

这种全额连记法的一个缺点,就是掌握多数选票的派系或同盟,可以垄断选举结果,使得只占少数的一边完全没有机会当选。于是,为了避免自己被排挤和边缘化,这种制度就演变为鼓励不同地域或背景的候选人,必须结盟确保当选。

以马华副总会长选举来说,共选四人,如果某个派系经过结盟换票后,只要控制了五成以上选票,那么理论上,使用全额连记法,属于这个菜单集团支持的人选,每位可得五成以上中央代表“青睐”,菜单全部中选。在全额连记法下,另外四成多的选民,就完全没有可能选出他们属意的人选。换个角度说,一个候选人即使只有二成铁票,只要透过与他人换票成功,他的胜选机会可能超过有四成选票,而没有派系的竞选对手。

这也解释了副总选举,何以出现九人混战的局面,有人说越乱越好,因为只要掌握一小部份铁票,就可以与人交换,在混战中捞取利益。如曹智雄、陈财和,凭个人条件是不可能当选,但换票之后则可以一博。所以,在全额连记法下,既为了自保也为了投机,人人都被迫寻找派系结盟。

就投票理论而言,全额连记法最大的问题,便是任何一方只要能够掌握过半数的选票,理论上便可“胜者全拿”(winner takes all),取得全部的应选席次,因此极容易造成经过结盟换票的派系或较占优势的一方,垄断全局,而让少数派完全没有存在的空间。

在马华的支会和区会选举中,同样是使用全额连记法,因此常出现的场景便是,两个壁垒分明的敌对派系,各自对代表们进行绑票、买票的激烈攻防战;贿选、金钱政治、选后承诺等各种伎俩,时有所闻。但是,在过去的支会或区会选举中,尽管各方派系争夺激烈,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只要任何一方有办法掌握过半数的代表,即可拿下所有的委员席位,并控制整个地方党组织,并让另一个派系全体出局。因此,在全额连记法下,对于地方派系而言,事实上是玩着全得或全失的“零和游戏”,正如陈仪乔在巴生区会面对的全军覆没处境。

改变选举,保障少数

因此,为了减少这种派系换票后,由多数人垄断选举的结果,扭曲选举意义,为了能照顾到少数人的声音,其实可以采用另一种经过改良的选制,即“限制连记法”(Limited Vote)。在限制连记法下,选民可圈选的票数,少于应选的名额。例如,若采二分之一限制连记法,应选四位副总会长,则每名中央代表只能投选两人。在二十五位中委选举中,若采五分之一限制连记法,那么每位中央代表只能选五人。

在限制连记法下,比较能保障少数团体的代表权。台湾的国民党在十三全会以前,中央委员选举采用全额连记法,也造成派系垄断,自十四全会开始,就改用限制连记法。

依据计算,若在马华副总会长选举中,改采二分之一限制连记法,则任何一方须掌握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央代表,并在配票平均之下,才有可能占有全部席位。这无疑增加了派系配票的成本(Voting Allocation Cost)和配票的困难度(Voting Allocation Difficulty)。如果在中委选举上,使用三分之一限制连记法,则换票的菜单集团须掌握四分之三以上的中央代表,还要在高度纪律的铁票部队配票平均下,方可掌握全局。因此对于结盟派系而言,限制连记法的比例愈低,想要拿下所有席位的困难度愈高,而其它派系才愈有可能获得席次。

以上的连记法,都是用在复数的选举上,即当选名额超过一人。在总会长和署理总会长的竞选中,由于是单一职位选举,只选一人,所以配票策略就有所不同,但是扩大派系势力仍有必要,以跟其它竞选职位交换。无论如何,在副总和中委选举上,采用全额连记法,其实恶化了原有的派系利益交换生态,也可能造成一派独大现象,令党选焦点集中在策略与配票之上,扭曲民主选举应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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