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娜再也国会议员卢诚国在2006年4月13日,出席了在格拉娜再也巫统区部办公室进行的交流会。这个交流会是为了解决该区部巫统青年团,向卢诚国发出最后通牒的事件。次日,卢诚国在其办事处的记者会中指出:

• 交流会在和谐的气氛下进行,符合成员党之间互相尊重与团结的国阵精神;
非常感谢格拉娜再也巫统区部主席莫哈末泰益,因为他对于该课题拥有足够的敏感性,并成功地加以解决;
• 为了避免某些人士混水摸鱼,他不会再重提这项课题。


马华/马青一旦受到巫统/巫青的公然‘教训’, 不论对方是如何的无理取闹或‘撒野’(翁诗杰语),最后总是关在房间里‘解决’。之后,还得感恩戴德地向巫统领袖致谢一番,并慎重宣布以后‘不再重提此事’。

相信公众更有兴趣知道的,不是当天的交流会符合不符合国阵精神,而是50位莽汉夜闯卢诚国办事处,向他发出‘最后通牒’,限期要他答复或者面对巫青团的‘行动’,这种拒绝听取任何解释的‘撒野’行为,符合不符合国阵精神?他是否批评了对方?对方是否认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