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的其他作品

(原著: 巴克里慕沙M Bakri Musa

如果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还存有任何个人荣誉和职业操守意识,他应该立刻辞职。如果首相阿都拉对自己的领导和道德还负有些许责任,他不应该延长首席大法官即将在十月期满的合约。如果大马律师公会对社会还负有法律上的义务,以及自我监督的专业,在前首相安华公布公布臭名昭彰的林甘影片之后,他们将会取消林甘的律师资格。

唉,从过去记录来看,不要期望这些,这是大马无可奈何的现实。延长法鲁斯的合约是国家经不起的宪法危机—这突如其来的宪法危机是不必要且令人困惑的,现在只好等最高元首拒绝延长法鲁斯的合约。

律师公会召开了紧急会议,但并没有采取公会权限之内的纪律行动惩罚涉案的律师,反而选择游行到布特拉再也行政中心,然后将请求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请愿书交给首相。接下来他们将会走上街头示威。非常第三世界,跟巴基斯坦没有两样!我以为那些聪明的律师会编制一些法律论说起诉政府。

首席大法官学“幽雅的沉默”

与此同时,首相阿都拉“很失望”——因为这件事曝光而失望,并非为影片的争议性内容觉得失望。醒一醒吧,首相先生!腐败的是大马司法制度,不是曝光的影片。如果首相从睡梦中振作起来,他大概会下令逮捕安华!

首席大法官法鲁斯学了首相声名狼藉的“幽雅的沉默”姿态,只简短地讲了“无可奉告” 。其实这并非幽雅或沉默,反而暴露了其丑陋的一面。

以该影片的录音质量来看,那不可能是假的。以现在的侦察技术来说,任何尝试这样造假的人都很愚蠢。涉案的律师用手机拨电话,意味着将有不可删除的通话记录。我每个月的手机账单清楚标示拨出和接听纪录。以该影片的质量来说,这不可能像是早前在我国发生的“裸蹲案”(nude ear squat)事件那样被偷拍的。再说,在2002年或许也没有那样的仪器。

拍摄影片的动机:虚荣心作怪

既然是那样的话,有趣的问题就是:为何要拍那影片?除却最显而易见的原因——愚蠢,我假设其它一些原因。

一个原因是基本人类情绪:虚荣心。如果你已经拥有了好几百万,当你赚取下一个一百万时,你也就没有什么好吹嘘的了。你需要一些战利品,例如拿来装饰的王室头衔,若是回教徒就多讨几个老婆。如果你已经拥有这些战利品,或者无法拥有,那另一个使人陶醉的梦幻就是成为一个有权支配高官的人,或者凭空幻想自己是有那般能耐的人。

身为一个律师,如果你有能力操纵高级法官的律师并且一直拿来吹嘘,那你肯定是很高层的,这也加强你当超级说客的能力。除非你有影片证明自己的当年勇,否则当你年老时,你的孙子会以为你只不过患了老人痴呆症在吹牛而已。

跟虚荣心紧密相关的就是自大。所谓的谦虚,就是你能利用不当手段操纵国家司法制度而不吭声;所谓的自大,就是你将之炫耀。涉案的林甘律师肯定是在炫耀!

或者,我不会像Lat的漫画那样,将这不择手段的律师,和另一位想象中的某个大法官放进这长篇大论的文章里,然后想象他们故意让该影片“曝光”。这肯定可以上报章头条。至于个中动机,众所周知,当一群无赖有冲突时,他们常常互暴丑闻。有一个快捷的办法可以调查:调查该影片以确定那是何时制作的。

最后一个可能性是:这可能是内鬼所为,也许是一个职员在自己还没有穷途末路之前事先陷害雇主的诡计。看看我国律师楼是如何对待职员的,这可能性或许就可以成立。

委任巫统律师任法官惹猜疑

经过一番拖延和猜测当中,以及在王室统治者的坚持之下,阿都拉终于委任哈密莫哈末(Hamid Mohamed)法官为上诉法庭主席法官和阿拉勿丁沙里夫(Alauddin Sherif)法官为马来亚大法官。这两位大法官的道德感和不涉及政治的独立作风,向来备受尊崇。难怪他们不是阿都拉最初的选择。

阿都拉也委派一个私人律师查基(Zaki Tun Azmi)到联邦法院。他是巫统“金钱政治”的纪律委员会。他最近比较有名的事情是和一个年轻泰国小妾(不知道是第几个小妾?)离婚,听说他还要那小妾把他们在泰南签署的结婚证书付之一炬。这种个人道德!令人讶异的是,统治者委员会竟然批准该项委任。

也许查基是阿都拉在未来的理想大法官人选,这当然会为阿都拉招致非议。

在阿都拉成为首相之前,司法制度早就腐化了。无论如何,他有机会扭转乾坤,或至少透过新的委任来遏止司法制度继续往下沉沦,但他辜负了选民在2004年大选中所赋予他的强力支持。

很多人提议成立一个独立司法委员会来处理法官委任、升等事宜,我并不同意。法官和司法制度要对大众负责。在美国的司法制度底下,我没有法官可选。但对我而言,一个好的替代方式就是现在这个由首相提名,然后由统治者通过的制度。浪费时间来马虎将就地修改现有制度是毫无道理的。

现在迫切需要的事情反而是首相委任法官时要放聪明一点,并且尽可能开放竞争。在美国,联邦法官由总统提名,然后在公共听证会之后,参议院才会批准。如果总统很笨,委任一个跟他一样笨的人选,参议院在经过公共听证会的听证和公开羞辱之后,会毫不犹疑地拒绝批准该提名。另外,律师公会、法学学者和舆论也不会羞于表达他们的意见。

首相不可以放弃他遴选法官的责任。如果阿都拉需要指导(很显然的,他需要),我建议他读李光耀回忆录。如果他觉得那本书太厚、太冗长乏味,我可以告诉他该参考哪几页。

等待首相指示处置失职法官?

我曾在别处评论过大马法官的智慧和偏狭的经验。他们几乎没有公共服务经验,学术、私人界或其它领域的经验也少得可怜,甚至挂零。他们非常遵从指示。

当大法官法鲁斯发现他提拔了在书写判决书方面失职的法官时,他没有自己处理这问题,反而竟然还写信问首相。这让我觉得非常惊讶。他大概是在等待上头指示吧。他真了解并且维护三权分立啊!

以上几点就反映出他的能力。不要让我开始评论他法学文章和评论的素质!

如果有权遴选法官的人没有尽责,到头来不管我们拥有什么制度都是枉然。我们的司法制度并没有腐化,腐化的是当中的人事。这制度曾经培养出司法界里非常杰出的人物,例如敦苏菲安(Tun Suffian)和阿兹兰莎苏丹(Raja Azlan Shah),现在当然也可以再度出现司法泰斗。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