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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亚航空姐的短裙<br>谈虚构之大写的“我们”

这是大题小作,不过也是可大可小的一件事和一篇文章。

11月9日的巫统大会上,巫统妇女组指责亚航(Air Asia)的空姐穿着暴露,“非常丢脸”,来自吉兰丹古邦阁亮(Kubang Kerian)的 查列哈 (Zaleha Hussin)说:“我们为亚航空姐的服装感到非常羞耻,我早就想要斥责了,只是没有机会,幸亏今天可以讲出来。”

我不知道这查列哈的品格、文化水平、思想程度,性别倾向、性活跃程度、乃至身材容貌如何。因此,也无从肯定“她”的代表性。她代表的是巫统里的圣洁处女,还是有“性洁癖”的有夫之妇?代表性封闭女性吗?还是代表对宗教只作形式化理解的弱智巫统女人?

查列哈的“我们”受质疑

她代表的是巫统里面拥有如亚航空姐般傲人身材的女性,因此反对把此美好身体曝路在大庭广众之下;还是代表和拥有完全相反于亚航空姐的身材之“粗枝大叶”之女性,因自己没有自信将身材示人,才迁怒于亚航空姐们?单凭上述数点疑问,查列哈的“我们”之合法性就有危机存在。

因此,当查列哈指责亚航空姐的暴露穿着“非常丢脸”时,又延伸出更大的疑问。空姐丢的是谁的脸?露出部分身体如何丢脸了?为何是丢脸而非光荣?或者本来无一物的两者都不是?问题虽然看来走远了,却是比代表性的问题更关键。因为,当“丢脸”无法成立,丢“何者之脸”显然已不是问题。

所以,查列哈对亚航空姐的指责,出现了价值/道德合法性和“我们/代表”合法性的双重危机。这也意味著,一旦这双重危机没有获得解决,查列哈的指责是缺乏根据且充满偏见的。既然如此,她的话为何需要被报导或受重视?

答案是开放的。或许为了显示巫统有此等爱作无根据、无意义指责的妇女“代表”。或许是为了显示巫统妇女竟然允许这等思考素质的女性充代表,因此也体现了巫统女党员的素质。当然我们也可以往比较积极的地方想,例如回教党妇女代表会不会对亚航空姐作出更严重的指责?而马华妇女组、民政妇女组、国大党妇女组则或许不会把上述现象当问题?

马华妇女组50步笑百步

可是马华妇女组和隆雪华堂妇女组,却会指责中国来的小姐都可能破坏华人家庭,那是50步笑百步的程度之差吗?换个问法更有趣,是马华妇女组和隆雪华堂妇女组比巫统妇女组更没传统美德,还是前者比后者更自由解放?如果空姐暴露的部分超过了马华妇女组和隆雪华堂妇女组“代表”们所“容许”的程度,那又要如何重新为马华妇女组和隆雪华堂妇女组的“代表”性和价值观打分?

我(请留意我没有用“我们”)奉劝那些不曾思考过上述问题的女性们,别轻易当社团或党团女代表。因为,没有检验过的人生是白活的,因为是个人的事就算了。未经检验过的“女性代表”们,究竟是在捍卫还是断送“女性”的权益,这个大问号因为牵涉众人之事,就得格外小心处理。

大选的脚步近了,我们的女性“代表”们,是不是该把几乎已发霉的“1999年妇女改革议程”拿出来晒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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