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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z dong jiao zong and chinese education 051005 新纪元学院风波从理事会权限和雪邦校园留弃的争议,发展到今天的“保柯”与“挺叶”两分对立的僵局,不仅让人尴尬、错愕,还反映了华教运动缺乏高度与深度。不惟如此,这也反映了华教运动未有能力处理人事纠葛与政策性异见,动辄上纲上线,缺乏起码的民主素养。

近来,对立两方频发文告,但此次风波重点,不在两方分别提出了什么,而在于两方分别漏提了什么。新院行政与新院董事双方在为各自阵营辩护,甚或为了赢得这场战而打击对立的一方时,已经把原有关键的管理制度争议,转变成了人事斗争。

事件很快升级为高亢的动员,既抬出爱华教、团结华教的道德口号,又祭出董事会的权力大柄,实际上无助于面对事件的症结,反吊诡地撕裂了华教,转移甚至助长逃离该有的制度反省与讨论。

亟需跳脱“保柯”“挺叶”思考

要让这场危机变为新院的转机,我们必须跳脱“保柯”与“挺叶”的思考。本文此刻提出冷思考,不奢望能够排解“保柯”与“挺叶”的纷争,而意在提出可行的架构参考,直面民办大学面临实际的制度管理问题,为华教累积制度反思经验,供未来改革做准备。

柯氏续聘与否的争议,反映的不外乎就是学院行政首长与董理事会的权责架构。对于柯氏的去留问题,我们不能否认,天下没有永不离职的行政首长,但其去留必须有严谨的标准为依据,且其合理性必须来自于维持并平衡学校行政效率和大学的学术创造力。

在此风波中,主张不续聘柯氏者,一方面指责保柯阵营陷入“非柯不可”的“人治”窘境,一方面却将董事等同于雇主,并不时高举雇主的权力,而未能提出专业化的大专管理制度,无疑让新院继续笼罩在人治的阴影下。

不续聘欠缺过渡计划安排

我们无可否认,按照现有章程及聘约模式,理事会确有不续聘柯氏的权限。然而,章程是为日常的学院管理而服务的,就常识而言,任何不续聘,理应预设双方有充足时间安排过渡计划及接班人选,以让交接工作不至于影响院务操作。柯氏聘约即已在今年底到期,若学院理事会不拟续约,就应按照程序尽早提出讨论。

然而,部分挺叶人士,仅以“董事权限”作为不续聘的唯一理由,而不考虑过渡计划的种种安排,实在有欠说服力,无法面对外界指其为处置异议的秋后算账之嫌。董事一再高举尊重规章,却无视大学日常专业管理需要,岂不怪哉?规章重要,学院专业管理就更加重要了,岂能以权力之能事与华教道德口号,来逃离大学管理的重大责任?

遴选公开,还要公平透明合理

将院长职应征公开化,固然是透明化、民主化管理的一个必要部分,但其实还不足以保障日后院长能有效管理和发展学术。公平、透明且合理的监督机制其实才更为重要。

这个部分牵涉到校园学术人员、行政团队与董理事会之间的相互合作、监督与制衡,而不是由少数几个董、理事发文告重复宣示雇主权力就可以解决。后者的模式宛若将新院管理降格为一个多世纪前,未经现代化转型的哈佛大学,教学和研究工作有意无意被政治和经济势力掌控,成为服务当政者和校董利益的工具。

让校长坚持学术尊严是理事职责

主张院长职公开应征的目的,是要确保遴选透明与公平。这对民办学府来说,不失为一个进步和前瞻的主张。不过,更重要的乃是院长的遴选办法,是否有“选贤与能”的机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开应征,却把未来院长的最低学术资格条件降低至硕士,似乎有违新院升格大学的发展蓝图和未来的学术发展。

哈佛前校长德瑞克.伯克(Derek Bok,1971-1991年期间担任哈佛校长)在其2003年的著作《大学何价》(Universities in the Marketplace)一书中,谈及如何创造美国大学管理规则时,即提醒美国社会大众,大学理事的责任是审核校长“能否在学术标准与财源冲突的情况下,继续坚持学术尊严”。这个提醒,对新院未来的发展,同样富有启发。某些“挺叶”阵营人士,把董事等同于雇主的说法,其实是在矮化董事,让董事逃离其功能与专业责任,徒然只剩下不具价值考量的权力意志。

新院理事会独立和专业尚不足

公允地说,要做好大学管理,新院的理事会应该执行其专业责任,而非只是董事会的橡皮章。不过,从其成员的构成来看,其距离专业要求甚远,董事可以自行委任的人选太多,而且没有明确的学术或管理专业的资格要求。这次风波完全凸显了理事会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续聘柯氏与否应该早在年初就按照程序,严肃讨论,提出各种专业检讨,而非直至风波发生,草率地仅以“董事权限”为由,不予以续聘。

柯氏续聘与否,并非事件重点。新院如何发展,学术与管理制度分工及责任承担才是真问题。换言之,撇开柯氏去留不论,董事们必须依据大专学术发展的目标,监督和确认未来院长(不管此人是否为柯氏),并承担责任,提出比新院过去10年更好的愿景和制度。不然,柯氏的去留只是伪问题,用以遮掩部分人士夺权的野心。

学术管理论述缺席

虽然这次争议,出现在行政高层与董理事之间,人事味道甚浓。但隐藏的实际问题乃是华教内部对大学管理制度缺乏目标和理念。说到底,新院作为华教运动的堡垒实际上要服务于什么?保柯阵营押宝在个人身上,而董理事则汲汲营营于 “主权问题”,不正凸显了双方的理念缺席及权力张狂么?

新院风波不乏派系攻歼言论,但缺席的却是学术管理和办学理念论述。学术管理的基础,应该奠基于鼓励学术创造和培养独立开放之风气。董事、校长与学术人员各有不同功能,应予以适当分工,而不是动辄套用上下隶属关系,行政命令压倒一切,这才可能达成大学自治的管理目标。

大专学府掌权者若对自身权力缺乏自制,讲师若对学术自主和自治缺乏坚持,行政自主和学术独立充其量只是梦呓。在有关任命学术/行政主任的权限争议上,后来以柯氏认同并尊重“主任级人事任命为理事会权限”而告一段落,各方并未论及何种聘任制度才符合学术管理或要体现什么价值。

一般学术管理制度健全的大学,其征选学术主管程序共有四个阶段:(一)以公开招揽或内部擢升方式收集候选人名单(一些有名望的大学甚至规定至少须有3名候选人);(二)由校长征询相关系所教授/讲师对各个候选人之意见,确认个别候选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相关系所未来之发展需要;(三)由校长及相等于学术主任或教务长等级之主管共同面试候选人;(四)最后再将面试结果报请理事会及董事会并由他们任命。

应加强横向制约和监督机制

以上程序,主要体现的就是对学术专业意见的重视。仅仅把新院主任级人事任命问题,降格为理事会与行政首长之间的权限之争,其实忽略了大专管理该有的价值、理念和目标。纵观国外健全的大专管理制度,其重视的是横向制约和监督(即科系与科系之间、教授与教授之间),而不是纵向或垂直的等级制操控。

这不是说他们已经取消了垂直等级制,而是他们把主要的监督机能,设立在横向面,以体现民主和平等的精神。唯有落实在制度上,师生们在校园里面才能体验这些价值和精神,民办学府才有可能成为铸造公民精神的摇篮。

在任命终生聘讲师或教授一事上,系主任亦同样必须根据系所学术发展之目标和需要,同系上全体学术人员商讨甚或征询学生之意见。

民主分工才能有一流学府

纵观美国私立和民办大学的发展史,它们早在一百多年前就逐步从包揽一切权力的董事会掌控,转向专业分工、学术自治的管理方向发展,才发展成今天屹立不倒的一流学府。反观新院风波,大家似乎只兜转在爱华教、团结华教的伪道德口号下自行内耗。

仅以新任哈佛校长Drew Gilpin Faust 的就职演说作为砥砺:“大学不是关于每一季的成绩;也不是关于学生毕业时会变成谁。大学是关乎可以铸造人生、传承世纪遗产及形塑未来的学习”。

注:本文作者现任新纪元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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