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的其他作品
mk-logo
专栏
从领导人言行看新纪元会否变质

文:杨培根(董教总法律顾问)

本文将对下列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1。 新纪元学院是一个怎么样的机构?

2。 新纪元学院的本质是什么?

3。 柯博士一贯实践新纪元办学理念的经历

4。 叶主席等人的言行

5。 叶主席等人在实践民主法治吗?

6。 我对一些言论的看法

一。新纪元是一个怎么样的机构?

有人或许认为,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似乎是多余的。可是,现在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忘却了新纪元学院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所以,我们必须谈谈新纪元学院的本质,重温一下有关新纪元发展的一段华教运动简史。只有厘清新纪元的本质和一段华教运动简史,我们才能把新纪元学院的问题谈得清楚,并且认清新纪会不会变质,以及是谁在使到新纪元变质。

(1)民办华教高等学府-维护民族教育

新纪元学院(以下简称“新纪元”)是一所非常特殊的高等学府。它是由我国华人社会出钱出力,创办起来的华教高等学府。它是全由华社资助和维持的;政府未资助分文。它是非营利的学院,和其它私立学院,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差异。

新纪元和其它私立学院不同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新纪元是为维护华社民族教育的民办高等学府。它是一所独特的,坚决致力于维护母语教育基本人权的高等学府,目的不在于谋取私利。

(2)没有30%土著股权的趣闻

政府曾因新纪元没提供30%土著股权,而反对华社申请创办新纪元。1996年11月29日,副教育部长,拿督卡力尤索夫在国会中说,要申办学院,必须符合土著30%股权的规定。新纪元学院并未符合这项规定,所以教育部拒绝华社(通过“董教总高等教教育中心”)申创新纪元学院的要求。

当时,针对副教育部长的谈话,柯博士指出,教育部似乎不了解,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是一家“非营利有限公司”。作为一家“非营利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令》,股金是全由华人社群捐助的。所有股东只有捐献款项的份,不能赚取股息或利润。

如果非盈利公司有赚取任何利润,只能把所赚取的利润,用在学院发展方面,不能把利润当股息分给股东。这点有别于一般有限公司。柯博士还调侃地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何土著人士有兴趣成为股东,捐助学院,那则无任欢迎。

柯博士进一步指出,如果教育部只因教育中心股金没有股息可分,而拒绝批准新纪元学院的创办,那是极其不合理的。(见柯博士于1996年11月29日向报界发表的文告)。

一般私立学院,则以赚取最高利润为主要目的。但是,新纪元学院的校训及独特的办学理念是:“多元开放,成人成才;源自社会,回馈社会”,而不是以赚钱为目的。“成人成才”的办学理念,着眼于培养崇高情操与气质的人格,而不仅仅是为了取得物质成就,或只是培养掌握技能的学生。

“一个人考取一纸文凭和丰厚的收入,还称不上是“成人成才”,还要有进步的思想和价值观。除了。。。凭着良心做事,还必须维护真理,民主和人权…”

(NewEraEducation2006:71)

(3)申办华教高等学府简史

为了更明了创办新纪元学院的背景,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国一小段华教运动简史。

50年代,我国(当时叫马来亚)原本就有一个完整的华文教育体系,即从华文小学,华文中学到南洋大学的完整体系。可是,曾几何时,英文教育至上的新加坡李光耀总理,把南洋大学关闭了,把它改为以英文为教学媒介语的南洋理工大学。从此,我国完整的华文教育体系就被摧毁了。

接着,70年代,我国实施新经济政策。巫统种族霸权单元教育政策,雷厉风行。独中生受限制,无法进入本地大学求升造。一些准备到外国升学的华裔子弟,又受到政府的条件限制(即:必须拥有政府中学会考文凭,马来文优等,才能到国外求学)。这么一来,到海外求学的途径也几乎被阻塞了。

在这种恶劣情况下,华教运动前辈们,就决定创办民办大学-独立大学。这是为了让独中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可是,当权者却不允许开办独立大学。华教运动前辈们设法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开办独立大学,但是,结果以失败告终。独大也就办不成。

(4)“独立学院”改名“新纪元学院”

80年代,当全球化之风席卷全世界之际,政府允许私立大学以英文作为教学媒介语。因此,私立大学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在我国各地设立。华教前辈利用这个契机,通过独大有限公司,决定开办“独立学院”(当时,不叫做“新纪元学院”)。独大公司拥有加影一块8?亩土地。1990年,独大公司让出这地段作为学院校园。

不过,“独立学院”这个学院名称,不准使用。所以,就不得不改用校名为“新纪元学院”。这就是”新纪元学院”名称的由来。如果当时,政府允许采用“独立学院”这个名称的话,今天,独大有限公司创办的“独立学院”,就不会称为“新纪元学院”了。

为什么当时,不是由独大有限公司来设立,而由董教总出面呢?相信那是因为,独大公司对当年华教运动的领航-——董教总寄以厚望。但是,时至今日,人事皆非,情况已起了变化。显然,我国华教高等学府已走到了十字路口。

上面所说的,就是“新纪元学院”的简史。

(5)谁是新纪元的老板?

新纪元是华社出钱出力创办的。碍于法律的规定,华社不得不注册一间公司,方便申办一所推动华教运动的高等学院。这间公司就是“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英文名是DJZ Higher Learning Centre Bhd,a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华裔同胞的信托人

因此,真正创办新纪元的是出钱出力,关心华教的华裔同胞,不是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实质上,“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只是华裔同胞的信托人。果真要弄清谁是“老板”的话,全体华裔同胞才是新纪元真正的“老板”,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只是信托人而已。这个教育中心属下的组织,如管理层(新纪元学院理事会),更不是什么新纪元的老板。

因此,如果真要追究“主权”谁属的话,那么,“主权”就应该属于全体华裔同胞,不是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因为董教总只是华裔同胞的信托人而已。

就好比国家来说,大家公认,“人民才是老板”一样。国家不属于政府,应属于人民。但是,偏偏就有一些政府,把自己当作“老板”,把人民当作奴仆。

另一个较浅显的比喻就是:父亲把产业割给儿子,实际上,产业仍属于父亲。但是,儿子说,在法律上,他才是业主。孩子若有良知,就不会“六亲不认”,把产业据为已有,甚至要把父亲送到老人院去。

为方便大家理解,华裔同胞与董教总教育中心等的关系,简单图解如下:

华裔同胞

|

信托人[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非盈利有限公司]

|

管理层[新纪元学院理事会]

|

执行人员[院长,行政-学术人员等]

新纪元发展至今,华裔同胞的信托人和管理层似乎已出现“异化现象”。他们好像摇身一变,成了“老板”,大谈“主权”。忘了华裔同胞才是“老板”。其实,“主权”应属于全体华裔同胞。发生重大问题时,民众沸腾了,他们不征询老板的意见。如果老板要提意见,他们却一味采取避而不见,充耳不闻,一副妄自尊大的态度。

二。新纪元学院的本质是什么?

新纪元学院是华族母语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完整体系中的民办高等学府。它是华教运动的重要一环。它的任务是,推动华教运动向前发展,最终它将成为民办大学,促使华族母语教育完整体系的形成。这就是新纪元的本质。

新纪元不能和一般的私立学院同日而语。在性质上,这两类高等学府有原则性的不同。新纪元是推动华教运动的民办高等学府。它不是为了私利而创办的学院。一般私立学院,基本上,是以谋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的高等学府。这就是新纪和一般私立学院性质上不同的地方。

(1)课程认证问题

有人意图把新纪元当作普通私立学院一样,所有课程一定要以政府鉴定局(LAN)的认证为归依(即:必须以马来文或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而忘却了新纪元是华族母语教育完整体系的民办高等学府。

如果一定要所有课程都得到政府认证,即一定要政府承认才办课程的话,华社就没必要出钱出力,辛苦经营新纪元了。只需创立为谋取利润的一般私立学院就行了。这就意味着,我们已屈服于巫统霸权所实施的单元教育政策。

这么一来,华社进行申办新纪元大学,就失去其意义了,因为这已乖离了我们原有的目标,放弃实现华族母语教育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放弃维护学习母语教育的基本人权。

(2)华教运动=社会运动

值得注意的是:争取创办新纪元大学是我国华教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华教运动本身又是我国社会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场长期的,维护学习母语教育基本人权的社会运动.

这里,“社会运动”指的是,我国华社数十年来坚持的抗拒单元教育,争取母语教育基本人权的华教运动。有人试图把这个推动民主人权的社会运动,隐隐约约地形容为类似无法无天的文革式的运动。我看不出,这种说法有什么事实根据。实际上,这完全是两码事,把两件毫无关连的事件,扯在一起,确实令人费解。

如果指的是,华裔同胞希望新纪元保持现状,采用合法方式,提出诉求这件事,那就更是错误的指责.讲师,学生,家长们等华裔同胞和平集会,用和平方式表达他们对新纪元事件的看法,向信托人和学院管理层(理事会)提出合情合理的诉求,那是他们在行使我国《联邦宪法》下的基本人权——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如果有人认为这就是文革式的运动,那么,这些人究竟和巫统种族霸权对待和平集会自由,言论自由这些基本人权的态度,有什么两样?

三。柯博士实践新纪元办学理念的经历

现在,我们让了解一下,10年来,柯博士为坚持新纪元办学理念的实践过程,我们才能了解究竟有多少人能像他那样,默默耕耘,为华教付出了二三十年的宝贵时间。

最近,竟然有人撰写文字影射说,是柯博士使新纪元变质了。这种信口开河的不符合事实的指责,出自所谓“文人”之手。其实,不久前,还有人在责怪柯博士不遵照“国家学术鉴定局”LAN的认证,为新纪元开办课程。柯博士实际上,一直都在反对改制新纪元,不愿迎合当权者单元教育政策的需要。

这类人似乎语无伦次,先指责柯博士不接受改制,后却说柯博士变质新纪元。言语前后矛盾,不知所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现在,就让我们列举事实,看看柯博士在新纪元掌校的实践过程中,所做的一切。实践证明,他是一个做事光明磊落的知识分子。他在他能力范围内,为新纪元的发展作出了不可抺煞的贡献。当然,个中也有华教前辈们的心血。

(1)1995年:柯博士当上学术主任

1995年,柯博士脱离政坛,不再参与政党政治,当上了加影市的董教总高等教育中心的学术主任。他的任务就是策划建立“独大之子”——新纪元学院。

1997年,政府已批准了将近600所私立学院的成立后,才在1997年5月28日,才发执照给新纪元。当时,当权者在国会一直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拒绝新纪元学院的成立。柯博士一一加以驳回,包括没有30%土著股权的荒谬理由。最终,政府不得不批准新纪元学院的成立。

次年(1998)3月1日,学院在加影校园正式开课。这片8亩半的校地是独大有限公司拥有的,是加影华侨学校捐给独大的。第一批学生只有140人。当时,院方得借用集装箱(containers)当教室。为了继承南大精神,聘请了一名南大生为第一任校长.不久,他就离职了.

(2)勤俭节约办学

2000年10月1日,柯博士接任校长职,一直到今年2008年12月31日为止。屈指算来,他在新纪元服务,本着勤俭节约办学的方针,共达10年多。

他接任院长职后,就设法建立起良好的行政系统,实施“参与性民主”。并具有透明度。当时,因为学生只有280人。人数少,入不敷出,一年内,学院财政亏损马币100万。连同办校以来累积的亏损额,总共亏损达350万。

为了增加学生人数,改善财政状况,柯博士动员师生和行政人员一同出外招生。学院放年假期间,他们组织团队,到全国各地进行招生活动。

(3)为削减学院开支卖掉院长专用车

为了大力削减开销,柯博士把他作为院长所专用汽车卖掉,借此激励员工参与节约运动。所以,学院只有“院车”,没有院长专用车。

为了减少职员之间薪金的差距,冻结顶薪。首几年,柯博士和副院长自愿捐出他们的部分月薪,作为文员和执行人员的薪金。试问:有几个学院院长,能做到这一点?

隔了3年(2003),学院把室内职员停车场,改建为新图书馆。馆内的中文书籍藏书是我国最多的。

(4)2008:学生人数增至1700人

年份 学生人数

2000 280人

2001 540人

2002 1000人

2003 1400人

------ ----------

2008 1700人

可以看出,自从柯博士掌校以来,学生人数,2000年是280人。隔年,增至540人。只隔一年(2002年),则急速增加到1000人;同时,由于勤俭办学,学院首次获得约100万的盈利。

2003年,学生人数又再增加到1,400人,等于1998年学院创始时的10倍,而盈利则达到100万。到了2004年,学院原有累积的亏损350万剧减,只剩95万。

(5)新纪元发展受多方阻挠

(i)新纪元每年都开办新课程。但是到了2005年,由于“国家学术鉴定局”(LAN)的官僚刁难和阻挠,学院的成长稍微减缓。创校5年后(2005年),学生人数维持在1,400人。

(ii)值得注意的是,学院在成长的过程中,一直都面对来自政治方面的障碍。其中最为恶劣的事件,发生在2001年8月7日。那天,丰隆集团正准备为学院雪邦新校园进行隆重的推介礼。可是,开幕礼即将举行的几分钟前,“上头”指令,必须取消。显然,当权者试图阻挠新纪元学院朝向大学方面发展。令人费解的是,这宗不光采的严重事件,报章没报道。

(iii)另外,令人感到“极其巧合”的是,短短的两个星期后,国阵成员党之一,马华公会就宣布成立“拉曼大学”(“拉大”)。这点,和70年代,马华公会创办“拉曼学院”,以取代独立大学,有异曲同工之妙。显然,在那关键时刻,建议创办“拉曼大学”,事实上,正是为了遏制新纪元发展成为一所大学。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宣布,“国家学术鉴定局”已批准了拉曼大学的某些课程。试想,拉曼大学只是在建议中,都还未正式开办,“学术鉴定局”就迫不及待地批准了它的某些课程,那不是咄咄怪事吗?这件事也不经意地暴露了所谓“国家学术鉴定局”,是受到政治因素所左右的。

(6)“国家学术鉴定局”与政治挂钩

“国家学术鉴定局”(LAN)在“拉大”还未开办之前,就批准其课程,但是,新纪元得一直忍受“鉴定局”永无休止的官僚作业。鉴定局的认证和政付挂钩,那不是昭然若揭吗?

到了今天,还有人无理地责怪柯博士,指责他所办的课程,不受“学术鉴定局”认证。这些人对上述现代史上不光采的事件,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还是茫然无知?或是别有居心?

(7)新纪元经历——类似独中统考

新纪元,就像独中一样,得面对来自各方的阻挠和刁难。新纪元只能在夹缝中求存。有时得面对不合法作业的指责。就如举办独中统考,华教先辈们冒着坐牢之风险一样,坚持到了今天。

或许有些人不了解,独中统考,严格说来,是不符合我国现有的《教育法令》的,也就是说,是不合法的!那是因为:法令有条文规定,私立学校不得举办会考,而统考正是董总前辈们,在70年代,30多年前,冒着坐牢的风险,为独立中学学生举办的会考!违法者,罚款1万,坐牢1年,或两者兼施(见1996年《教育法令》第69条)。

那些坚持新纪元课程,都应得到国家学术鉴定局LAN认证的衮衮诸公,是不是也认为,基于不合法的理由,应该立即停办独中统考呢?

(8)建立独特的校园文化

柯博士立志建立一个独特的校园文化.它跟其他私立学院与政府大学的校园文化,完全不同。这种独特的校园文化,以社群作为根基,以真诚的关爱政策,培养具有创意和批判性的环境。学院其中一个特点是,学生们有个发挥言论自由的“演说者角落”(Speakers’Corner)。这是一般私立学院所没有的。

在柯博士掌校下,新纪元,作为华文教育高等学府,有别于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所要建立的是,无党无派的校园文化。新纪元的独特之处,在于:

--不和任何政党挂钩

--实践多元化的文化

--坚定地立基于社群

--鼓励学生自治

--坚持学术自主。

在柯博士掌校下,新纪元培养了“能关怀,能批判,有创造力,具有社会意识”的学生。这种文化素质使新纪元,有别于其他由政党操控,以牟私利为主的私立学院。

小结:华教运动的中坚分子

显而易见,柯博士与高级执行人员和学术人员所组成的团队,确实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得失,处处以华教利益为重,十年如一日,为华教作出了人人都能共睹的贡献。这是谁也不能加以否定的。

(顺便一提的是,80年代,新纪元还未创办前,柯博士就以一个纯受英文教育的高级知识分子,加入了董总的队伍,协助推动华教运动。他协助发展全国独立中学,尽其所能地为独中生开辟升学管道,为华文独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为独中生到外国留学铺平道路。目前,世界各国已有400多所大学承认独中统考文凭,其中国际知名大专学府包括:澳洲国立大学,新南威尔斯大学,英国Hertfortsire大学,中国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南京大学,台湾暨南国际大学等。)

从上面所陈述的事实显示,柯博士在他出掌新纪元的实践过程中,已经证明:他是光明磊落的知识分子,处处都在为华教运动的发展着想。他本着新纪元学院正确的办学理念,极力为我国华族母语教育建构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

从柯博士这10年多来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与业绩,我们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诬告柯博士在促使新纪元变质。实际上,柯博士是在中规中距地为实践新纪元的办学理念而作出努力。

那些有心人迫不及待地要他离开新纪元,无中生有,中伤他,诋毁他。这些人,究竟怀有什么目的呢?

四。叶主席等人的言行

叶主席等人为发展新纪元做了些什么?我们只感觉到,他们的言行,只会令华社感到忧心忡忡,对新纪元事件疑虑重重。

到目前为止,叶主席等人还未透露,任何具体和建设性的计划,以贯彻新纪元的办学理念。相信,他们可能提出的理由是:柯博士还未离职,新院长还未上任,所以不便发言。果真如此,他们对新纪元发展究竟有什么发展“宏图”,我们只好拭目以待。

不过,从他们目前对新纪元事件点点滴滴的的言行和态度,可以看出端倪。这里,只想举出几项引人关注的事件来商榷。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叶主席等人,对实质问题不给予正面解答,却经常总热中于文字游戏,追究枝枝节节的问题。

观察一下,他们所做的一系列事项,将有助于理解叶主席等人对新纪元的心态和立场。我们也可以看出,一系列不利于华教运动和新纪元发展的事件:

(1)2006:莫泰熙被迫离职事件

叶主席走马上任不久,早在2006年,就设法迫使董总行政主任莫泰熙离职;紧随着的是大批行政人员跟着离职;多个主任离职,但空缺未加填补,只由一名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士,前来兼任数个主任的职位。根据62名前董总职员,整个行政等部门,都几乎停滞不前。这究竟是为了什么?这难道是为了维护华教运动?还是另有个中原因?

(2)308大选中,叶主席宣布采取中立

在今年308大选前夕,董总叶主席一反过去董总前辈们的“常态”,竟然宣布在大选中保持中立。董总,作为华社中占有重要领导地位的团体,一路来,在每届大选中,都会代表华社,向当权者提出一些正义的诉求。然而,这一次却在“无声胜有声”中,不提华社应有的诉求,确实令华社大失所望。当时,他心里在想什么,确实令人费解。

(3)以不续约为由逼走柯博士

大选后,却转向新纪元内部进行活动,设法清除异己,准备不让柯博士院长合同续约。但是,却反过来,进行语言文字游戏,说什么柯博士本身扬言,不要续约。一般的大专院校院长都是采用终身制的,因为这有利于院校发展的长远利益。除非院长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过错,不然,是不可能出现管理层坚持不给予续约的。

尤其是作为老板的华裔同胞,通过其元老表达了”保持现状”应让柯博士续约的意见后,学院管理层还置若罔闻。华社信托人和管理层,仍固执已见,以“老板”自居,大谈“主权”,对华社德高望重的,实质上的代表所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

他们这种不可取的态度,有如马华领袖一样。大家记忆犹新,马华领袖曾经一度说过:不论华社愿意不愿意,他们俨然以华社代表自居。政客为了宣传,这么做,还情有可原,但是,作为董总当今的领航人,也这么做,那确是不可思议的事。

除了合约到期,他们提不出更好的理由,来逼走一名华教运动的中坚分子。柯博士并不像有心人所说的那样“赖着不走”,而是他担心,也不忍心看到,十多年来的心血,到了一些人手中,将毁于一旦,使新纪元变质。柯博士维护华教运动的那颗心,不会因遭受无理的打击而变颜色。

(4)“保持现状”文字游戏

华裔同胞代表,华社和华教元老提出要求,“保持现状,续聘柯院长”。董总领导人理应针对这项要求,作出严肃的回应,说明为什么不续聘柯院长的理由(除了自始至终所强调的似是而非的理由,应说出,柯博士在工作中有哪一点,足以使叶主席等人决定不续约的理由)。他们却又热中于文字游戏,向外界表明,他们聘请新院长潘永忠,就是在“保持现状”。作为董总现任负责人,采取这种敷衍了事的态度,怎能另人信服?

(5)避而不见,充耳不闻

叶新田个人,作为华社一路来极其重要的,执行领航任务的社团(董总)主席,几乎可以称为领航的舵手了,对新纪元事件中发生的一切,几乎都是利用各种借口,采取充耳不闻,避而不见的极其不严肃态度来处理。

家长,学生,讲师等众多华裔同胞的群体想求见,以便提出意见,但是,他几乎都不见,每每充耳不闻,不予正式回应。多数时间,由其副手接见这些群体,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对问题不作正面回答。难怪有人说,要见叶主席,比谒见元首或首相更难。

(6)“雪邦丰隆百亩校园计划”不透明

信托人和管理层向老板汇报详情是天公地道的事。可是,雪邦丰隆百亩地皮校园发展计划,竟未向真正的老板(华裔同胞)公开详情,从未把实情交代清楚..

当报章透露详情时,叶主席等人却又把计划详情当作“官方机密”一样,责怪报章未事先照会就报道。(据报载,百亩地皮是沼泽地带。根据专家的意见,华社需花千万元来填妥.)

(7)可行的“城市校园计划”不列入议程

一方面,却把柯博士提呈的,以社区为重的“城市校园计划”束之高阁,自作主张,不列入议程。在有关会议上,主观地不把这项“城市校园计划”,列入会议讨论议程。据报道,这“城市校园计划”看来,比起百亩沼泽地皮,对华社更为有利,是个可行性很大的计划。它将为华社发展高等学府节省许多开支。令人狐疑的是,管理层为什么不在大会上认真讨论这项计划?难道管理层另有打算,但不愿公诸于世?

(8)马华律师——董总负责人的辩护士?

最近,出现同叶主席来往甚密的“文人”,聘请具有马华背景的律师,起诉华教运动的中坚分子(前战友柯博士和吴建成校长)。其实,有案例确认,在双方剧烈争论中,如果出现语言不逊,法律也会网开一面,不加追究。

对于影响华教前途的新纪元事件,双双正处于剧烈争论中,这类“文人”突然诉诸法律.这令人不期然地想起,他们是不是在仿效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利用法律诉讼,对付异己分子,希望对方从此“消声匿迹”?

另一件事:2006年,叶主席上任不久,竟然委任担当马华州行政议员之一的律师,为董总法律顾问之一。众所周知,马华作为执政党成员,对华教的态度,一路来都是附和巫统单元教育政策的。要他们为华教重大问题上仗义执言,那不是妙想天开?为什么叶主席一上任不久,就迫不及待,未经调查,委任这么一个具有马华背景的律师当董总法律顾问?难道他对华教历史茫然无知?

(9)未查明真相,胡言乱语

有人扑风捉影,未查明真相,就在全国大会上,大事污蔑新纪元存款利息不知去的能事,对新纪元进行莫须有的“令人不安”财务状况的诽谤性指责。

他们在作出这些“莫须有”的指控时,究竟有没有替新纪元的前途着想:这些污蔑性的不实言论,对民办学院的信誉所带来的极其负面的影响?他们有没有考虑到:这类不负责的言论,已把新纪元所有负责人(包括管理层本身和执行人员),都牵涉在内?他们有没有考虑到,这样信口开河,将损及董总的清誉,并且将使董总现任负责人的人格大打折扣?

(10)胡乱指责学术人员领奖学金

叶主席的副手兼实质上的代言人,没查清真相,就胡乱指责柯博士团队中主任级学术人员,曾领取新纪元奖学金求升造。没料到,作为董总现任负责人之一,全靠猜疑,作出这样无中生有,严重损及他人人格的指责。后来,知道自己搞错了,却连一声道歉的语言,也说不出。如果有人对他处世为人的品德,大打折扣,他又能怪谁呢?

(11)董总领航人欢迎高教部马华副部长插手新纪元事件

高居董总副主席职位的邹寿汉,竟然公开欢迎马华在高教部的副部长插手新纪元发生的风波。相信这是破天荒第一次,董总领航人,竟求助于一路来与董总对立的执政党的成员党,来干涉华教运动内部发生的问题。

这就难怪有人沉不住气,宁愿化几千元在《东方日报》刊登整版的广告,要华社关注:“吴三桂引清兵入关”这段历史事实。它在暗示目前新纪元存在可能变质的迹象。

五。叶主席等人在实践民主与法治吗?

叶主席等人在实践民主与法治吗?其实不然。他们似乎分不清,实质上的民主和形式上的民主。他们对什么是法治这概念混淆不清。

(1)不了解什么是实质上的民主

在民主方面,他们常说,会议已以10对3作出了决定,不再考虑柯博士的续约事。表面上,似乎很有道理。但是,与会者在会场上见证了,许多不民主的举措。

例如:其中一个董总现任负责人,未经调查,胡乱诬告,说什么新纪元账目不清,大批存款利息不知去向。他利用这类不择手段,只求达到目的的作法,影响了一些与会者。原本已向冯秋萍律师表示支持续聘柯博士的多个团体,在大会上受叶主席副手等类误导性的,似是而非的言论所影响,当场改变主意。

这令我们联想起我国1990年大选中发生的一件事。那就是,马哈迪在大选前夕,利用极为低级而又不民主的手段,以达到其政治目的的事.他玩弄宗教情绪,指责东姑拉查里,头上曾带过具有基督教十字架图纹,属于东马原住民的头饰。众所周知,这一恶招,使原本处于劣势的马哈迪,在大选中胜出。当然,马哈迪获胜后,大可向全世界宣布:他是在“民主的”大选中获胜的。

看起来,董总召开的会议,和马哈迪1990年大选,这两个事件,多么相似。如果有人说,董总现任领导人是向马哈迪取经的,学习他如何采取不民主的手段获取“民主的”委托,这应该怪谁呢?

1、有人反董教总?

在大会上,有心人说什么有人在反董教总。为了捍卫董教总,就必须支持叶主席。有些人就误解了,以为不支持叶主席,就是反董教总,所以,必须支持叶主席等人。其实,董教总和叶主席,是两码事。每当有人对叶主席等人的言行提出批评时,有心人就即刻搬出董教总的金字招牌,来作挡箭牌。这种掩人耳目,偷龙转风的作法,误导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与会者,使他们转而投票,反对续聘柯博士当院长。

2、会议不民主的操作

大力支持叶主席的霹雳州董联会,在10月30日的理事会上,发生了怪事。不久前,刚退出老友联谊会的理事刘道南指出,会议讨论续聘柯院长事项时,出席会议的人数有11人,但在投票前有2人离席,只剩下9人.投票结果是5对4,(即5票支持续聘,4票反对)。但是,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地是,会议记录竟出现6对5,(即6票反对续聘,5票支持)。原来,有人把原先离席的2票,当反对票补上,使反对票增加到6席。这怎能算是民主的操作呢?

3、误导群众的签名运动

刘道南也指出,“霹雳州捍卫董教总行动委员会”的签名运动,也出现了怪现象。他们宣称已收集了1400个签名。他们究竟是怎样收集签名的呢?刘道南揭露:原来,“他们对群众说,有人要倒董教总,请签名支持董教总。他们是在误导群众”。

显然,这并不是什么真正的民主操作。他们不是通过光明正大的手段,以达致实质上的民主。他们这类误导性的言行,所采用的手段,难以令人信服。他们沾沾自喜的所谓民主,其实是空洞的,形式上的民主,而不是实质上的民主。就好像我国国会民主的选举一样,虚有其表,而无其实,只有形式上的民主,没有实质上的民主。

(2)一些言行违反法治精神

还有,从最近发生的事件,也可以看出,他们的一些言行,是违反法治精神的。现举出几例子来说明这点:

1、若利益冲突主席应退席

民主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自然公正法则,包含了“不得审理和自己有关的事项”的法则。”但是,根据报道,叶主席在有关大会上,就已违反了这个法治的重要法则。

据《当今大马》的报道,11月间,各州董联会在吉隆坡召开特别大会。资深律师冯秋萍等在大会一开始,就要求遴选一名临时主席,以主持会议。理由是,所讨论的事项,和董总主席叶新田有密切关系,所以,如果由叶新田来主持会议,在法律上,那是存在着利益冲突的。

如果叶主席有诚意讲法治的话,就应该立刻主动离席,让位给临时主席来主持会议。这是任何遵循法治精神的会议主席都会做到的一点。可是,据报道,叶新田未自行退席,还让数名理事继续发言,阻挠冯律师发言,使她无法好好表达她的法律意见。这样的作法,肯定是不符合民主法治精神的。

2、根据法律规章行事不一定是法治行为

有人认为,根据规章或法律行事,就是符合法治精神的作法。这种看法有待商榷。甚实,他们对“法治”一词只有一知半解。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换句话说,他们并未掌握,什么是真正的法治精神。一些不明究理的的人被蒙在鼓里,还以为他们是讲究法治的一群。

如果只需要根据法律,或规章行事,就是在实施法治的话,那么,二战期间,杀人魔王,德国纳粹党头子希特勒,可算是最坚持法治精神的领袖了。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他对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进行大屠杀以前,是在国会通过法律,来进行这场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的。

再举个浅显的例子:如果只要根据规章或法律行事,就是法治的话,那么, 1987年,巫统种族霸权利用国会通过的《内安法令》扣留异己分子,也是完全符合法治的了?肯定不是!那是披着“法治”的外衣,进行剥夺人民基本人权的反法治行为!

虽然是根据国会法律行事,但这也和法治占不上边。只有在维护和促进民主人权的前提下,根据规章或法律行事,才能真正体现法治的实质精神。

促进华教运动是在维护母语教育这个基本人权。谁在行使规章,施加条条框框,阻挠华教这个社会运动的发展,他们就不可能是在维护法治,因为他在阻挠母语教育这项基本人权的发展。

3、究竟什么是法治精神呢?

“法治”与维护基本人权,两者是系系相关的。崇尚“法治”是脱离不了维护民主和基本人权的。任何阻挠或违反基本人权的行动,和“法治”扯不上关系。

有些人,甚至政府,犯了很大的错误。他们大谈“法治”,但是却不明白什么是“法治”。他们对“法治”的概念模糊不清。他们说,他们是根据“法治”做事的。他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说,他们是人民选出来的政府,或社团或机构所选出来的董事;他们是根据国会通过的法律,或机构通过的条规办事的。

怎么样才是符合法治精神的作法呢?那就是,使用法律或规章时,必须能促进民主,自由,人权的发展,那才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反过来说,如果使用法律和条规是为了阻碍民主,自由与人权的发展,那就不符合法治精神了。充其量,那只是披着“法治”的外衣,进行破坏民主,自由与人权的行为。

六。我对一些言论的看法

(1)华教运动是社会运动

谁也不能否认,我国华教育运动是一种社会运动–为争取受母语教育基本人权的运动。新纪元学院的存在,正是我国华族长期以来为争取完整的母语教育系统的社会运动的成果。

不幸的是,有人把这样的一场争取母语教育基本人权的社会运动,曲解为中国文革式的那类无法无天的社会运动。只要稍微有点社会知认的人都能理解,华教运动和文革式的运动,是风马牛不相及,不可同日而语的两码事,完全扯不到一块。

我们确实费解,这样的一场完全合法的,争取基本人权的华教运动,可以被他们理解或曲解为文革式”的一场无法无天的运动。难道这是出于为人辩护的心理?

(2)基本原则问题可妥协吗?

要不要使新纪元变质?对华教运动来说,这是个基本原则的问题。

有些人似乎有意使新纪元转向。他们责怪柯博士为什么开办未得到认证的课程。对他们来说,那是不合法的事。

前面已说过,国家学术鉴定局在处理认证课程时,是以政治因素作为考量的。在巫统霸权单元教育政策下,认证的课程,必须采用马来文或英文为教学谋介语。

要获取认证,新纪元就必须采用马来语或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民族教育完整体系将不存在。新纪元将成为一般的私立学院。如果是这样的话,华社又何必出钱出力,呕心沥血,把新纪元维持下去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像他们所建议的那样,作出妥协,使新纪元每个课程都得到国家鉴定局的认证,其结果将会是怎样的呢?结果就是:我们必须放弃新纪元的办学理念,也就是不再坚持华社一路来千辛万苦,想建构起来的华族母语教育的完整体系。这么一来,新纪元和其它私立学院和政府大专院校,有什么区别呢?那不就乖离了华社创建民办华教高等学府的原有目标?

坚持新纪元必须是民办华教高等学府,是基本原则问题.在这个基本原则问题上,可以妥协吗?显然不能。

(3)接受注册,就得遵守一切?

有人说,既然新纪元已经接受在有关法律《1996年私立大专院校法令》下注册了,一切都必须符合法令下的有关条件。必须遵守一切条规,不能再和独大扯上关系。

乍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但是,如果深一层研究,就会发觉到,这种论调有很大的破绽。前面已说过,新纪元是华社出钱出力创办的。碍于法律的规定,华社不得不注册一间公司,方便申办一所推动华教运动的高等学院。

按照这些人的逻辑,新纪元已根据法令注册了,所以华社不能再谈什么创设民办高等学府了,也别想再谈建立从小学到大学的华教完整体系了。

华社为了创办新纪元,成立公司,那是因为客观环境的需要,不是要把新纪元变质成一间满足巫统霸单元教育的高等学府。华社就是要在目前不利的客观环境下,行使学习母语教育的基本人权,尽力争取完成华族母语教育的完整体系。这个目标是不能改变的,无认客观条件如何恶劣,都得坚持。否则,就没必要开办新纪元,争取新纪元升格为大学。

类似人民之声的注册

让我举出一个类似的例子来说明。

注册新纪元和注册人民之声的情况,有类似的地方。人民之声是由一群维护民主人权的积极分子所成立的组织。为了展开工作,他们需要一个注册团体。但是,作为一个争取民主人权的组织,它受到有关当局百般刁难和阻挠,无法在《社团法令》下获得注册为社团。

这群人权工作者,选择在《商业注册法令》下注册为商号,继续为促进民主人权工作而努力。虽已注册为商号,他们仍坚持推动民主人权的工作,并没因为已注册为商号而放弃人权工作。

如果根据上述似是而非的论调,注册为商号后,这群人权工作者是不是就应该放弃人权工作,利用注册商号,满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去做生意,赚大钱呢?恰恰相反,这群人权工作者,一如既往,坚持推动民主人权工作至今,丝毫未受商业注册所影响。

因此,上述似是而非的论调,是具误导性,完全不可取的。

结语:不可掉以轻心,作出明智决定

柯嘉逊博士对新纪元学院10年掌校的实践经验,已完全证明了,他为发展新纪元成为华教完整体系中的民办高等学府,尽其所能作出了他的努力。他一直在贯彻新纪元作为华社民办学院的办学理念,时时刻刻都在维护着新纪元,确保它不改变其特质,不让它变质为一间普通的,以营私利为目的的私立学院。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屈服于巫统霸权单元教育政策,保存了民办高等学府的特色。他在这方面的贡献,是任何人都不能抺煞的。在他掌校下,肯定不存在新纪元变质的问题。

反观董总现任负责人,以及和他们有密切系的文人等的言行,情况就完全不同。他们责怪柯博士不执行当权者单元教育政策的国家鉴定局的认证制。他们认为,既然已接受了注册条件,就应满足当权者的要求,在基本原则上可以妥协。

另一些人在文字上大谈民主法治,但在实践上,却在反法治,反民主人权。如果任由他们来为董教总和新纪元领航的话,董教总的金字招牌将暗淡无光,失去以往的灿烂辉煌的色彩。他们的言论不得不令人忧心忡忡:新纪元变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是不可排除的。

为了确保新纪元(作为民办高等学院)不变质,同时,为了确保董教总金字招牌,能像以往那样灿烂辉煌,所有华裔同胞,作为新纪元真正的老板,不可掉以轻心,必须认清真真假假,辩明是非,作出明智的决定。华教的前途,掌握在你们手中。

编按:本文发表于12月21日(星期日)假新山统一酒店“新纪元学院会否变质”论坛。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