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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
郭全强无法驳斥董总变质的指责

一、不应回避“董总变质”的大课题

董总顾问郭全强在董总常务委员就职礼上指我的著作《新纪元学院事件:董教总的变质》是“胡言乱语”、“不符事实”,其目的是在逃避回答真正关系到董总变质的大课题。

我在导言中指“郭全强领导最严重的败笔是在2000年‘诉求事件’中,屈服于巫统青年团的淫威。虽然华团诉求工委会在会议中,已决定不为巫青团的威胁所屈服。但是,他向巫青团妥协,屈服于巫青团领袖希沙慕丁的威吓,同意收回几项诉求。这事件发生过后,莫泰熙让郭全强了解我们这些民权运动份子的担虑。”

请问郭全强先生,以上在中文版第六页所述的文句是“不符事实”吗?我的书是批判郭全强的领导路线,它已经逐步偏离董总的传统,叶新田加以继承和变本加厉。

(1) 董总在三个层面上变质

书中的内容揭示,董总在三个层面上变质:董总传统理念的变质、董总处理事情的手法导致董总变质、董总领导人的素质导致董总变质。

我希望看到郭全强针对关系到华社权益的公共课题,驳斥董总变质的指责。郭全强完全只权选择性的、避重就轻的回答书中一些比较微小的问题,并对此大做文章,但是却无法击破我主要的论点,因此没什么意义。

(2) 进行人身攻击,不符合其身份

至于郭全强对我作人身攻击的言论,就更不符合他的身份了。在退下领导位置后,郭全强似乎没有反省他的领导,是否导致华教权益的倒退,如今还要发动其他华教团体为他当年的过错而围剿我!董总领导人如果缺乏“问责”担当也就算了,沦落至此,实在令人哀痛。

郭全强领导的是非功过,除了由以后写历史的人来评断之外,我的著作提供给他一个最好的机会为自己辩护。他本身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捍卫自己的立场;或谦虚地反思他的领导路线,坦然面对,并对董总的领导提供有益的指导。如此的辩论才能促进董总和华社的进步。

二、中英版本,对象不同,內容自然不同

(1) 根据报章(星州日报)的报导,郭全强指杨培根律师,在中文版中,“有很多是译者自己加入资料去发挥的,我不知道有没有经过柯嘉逊的同意,但这样做是胡乱发表假的事情,就像琼瑶凭自己想像写爱情小说一样。”

其实,中英文版本不一样的答案很简单,因为阅读的对象群不一样。我在中文版加入许多英文版本没有的内容,我身为作者,完全有权决定书名和内容,这是基本的普通常识。

英文版的内容不需要向受英文教育的读者交待“文棍”这一类的事情,他们对此兴趣不大。我只说明我曾经服务过的华教机构怎样被“出卖”、“侵略”和“变质”的亲身工作经历,以供参考。

两个语文版本内容有差别,但原则立场一样,这是普通常识及惯有的做法,李光耀的自传中英文版本有别即是一例。

(2) 由于中文读者有兴趣知道更多,所以我加入了许多英文版没有的内容,包括当时发出的文告原件以及附录的资料,这些珍贵的史实资料可以让读者掌握更多的事实,从而作出评断,也为历史存照。

这些内容显然令董总领导人的声誉受到挑战。有关内容也是我的工作经历,没有捏造。我的写作是我的工作记录、是我的学术训练习惯使然、是我对社会负责的方法之一。林连玉先生写《回忆片片录》和沈慕羽先生写的日记,他们是我的导师,我向他们学习怎么走华教服务这一条路。

(3) 郭全强跟其他人一样,在中英文版本不一样的问题上做文章,以达到迷惑他们的追随者的目的。

这也证实了杨培根律师的评论“一些人不能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跟你辩论,就在小枝节和技术上大做文章”。郭全强的“琼瑶写爱情小说”成为这句话的最佳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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