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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
《内安法令》只应对付恐怖份子
Sep 18, 2009 4:05 PM
更新: Oct 10, 2019 11:17 AM

民政党支持人权委员会认为应该援引其他法令来指控伪造官方文件者,而不是援引《内安法令》来指控上述人士。

民政党全国署理主席兼人权法律局郑可扬指出,那些伪造官方文件者并没有对国家安全带来威胁,他们应该依照司法程序被控上庭。

他也说,民政党坚决反对滥用《内安法令》,尤其是那些未经审讯而遭到扣留的政治异议份子或者涉嫌犯罪者。

“《内安法令》必须也应该只是用来对付恐怖份子,以保障国家的安全。”

人权委员会委员拿督西华苏巴马廉指出,我国有其他的法令来指控目前在甘文丁扣留营的尚余9名《内安法令》扣留者。同时,他也质疑《内安法令》存在的基论,因这法令已经让马来西亚被其他国家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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