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会民选是民主的基石
  • 黄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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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公正党浮罗岸州立法议员黄锦河律师认为,国阵政府反对地方议会选举是拒绝人民直接参与议会事务和地方发展,摧毁国家民主的根基,也破坏了国家三大民主结构的完整。

    他表示赞扬及全面支持槟城与雪兰莪州政府宣布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让人民重新拾取失落已久的基本民主权利。

    黄锦河吁请国会议员在国会提出修改各有关的法令,以确保法令的明晰度,在达致国州政府与人民对法令的共识,而顺利的推动地方议会选举。

    他强调,地方议会理应由人民选出,才能使议员们努力工作及讨好人民,这无形中会加强议会的行政效率,而受惠的是人民。

    因为民选的市议员必须向人民负责,否则他们将会在选举中被推翻。

    有了民选的地方议会,市民才能享有更有效的民生服务。

    有竞选才有竞争,有竞争才有进步,而受惠的是人民。因此,指地方议会选举无助于改善公共服务是无稽之谈。

    黄锦河今日针对我国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昨日表示反对地方选举表示遗憾并发表上述言论。

    地方议会,州议会及国会,三大民主议会是国家不可缺一的连体民主结构,是实践国家民主的程序。

    只有让三大民主议会通过民主选举才能突显马来西亚的民主实质,任何一个议会没有民主选举,在程序上就无法反映国家的民主。

    尤其是地方议会是国家最基本的政治体系,也是国家民主的基础,必须首先要稳固与加强。

    黄锦河强调,没有民主实质的国家基础,只有导致地方议会与另外两个民主结构断了线,导致国家民主体系的缺陷,对国家民主的发展有不良的影响。

    因为地方议会与人民的生活最为贴近,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是处理与解决人民基本问题的人民地方政府,必须有民主内容的充实。

    地方议会议员是由人民所选择,等于是人民直接参与议会事务和地方发展,因为一个有行政效率的地方政府应该受到人民直接监督与管理。

    没有民主实质的地方议会,人民的基本民生问题将无法有效的传递予州议会及国会。

    民选地方议会能培养真正受人民欢迎的市议员,这将对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

    黄锦河说,相反的,官委议员只需向国阵成员党负责,从不忧虑会在选举投票中被人民拒绝。自然而然,将造成议员的工作散漫,不负责任,拖延敷衍甚至高傲,或会使工作失效及导致地方发展停滞。

    地方的问题多得不胜枚举,举凡垃圾处理不当,道路窟窿无人补,沟渠阻塞,路灯短缺,小贩问题,商店五脚基,娱乐场所,停车场以及环境等等,市民都常要面对忍受官僚文化及推卸作风,没有地方议会民选,市民真是有苦无处诉。

    种种议题都不禁让人民思考,官委议员究竟是不是真有效服务人民?

    古晋的垃圾与沟渠等民生问题处理效率的差劲是最令古晋市民怨声载道,这就是没有地方议会选举与官委市议员造成的后果。

    无可质疑的,恢复地方议员民选制,才能督促议员更努力为民服务,使地方议会效率立即提升。

    黄锦河指出,民选市议员身负人民委托的重责,更会多关注民生课题,如道路,沟渠与垃圾等,这可减轻国州议员的工作,使他们能专注与国家与州政策,来全面加强国会与州议会的素质,来为人民制造更优良的政策与法律。

    槟城与雪兰莪州政府在上周先后宣布决定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然后一起致函予选举委员会,告知有关决定。

    槟州与雪州政府是根据联邦宪法113条(4)条文,联邦法律及州法律除了可授权选举委员会执行第1条款(Fasal 1)阐明的选举,也可授权给选举委员会执行任何其他的选举。

    但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款注明“所有与地方政府选举相关的条文必须停止生效”,已使地方议会选举受阻。

    因此,若要恢复地方议会选举,首先必须修改各有关的联邦甚至州法令。

    黄锦河恭贺槟城与雪兰莪州政府在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大胆跨出第一步,为人民利益及国家民主写下了历史新页。

    议会民选是民主的基石,它是人民实践民主思想教育最好的场所,地方议会民选一日不恢复,也彰显民主日益倒退。

    他给予槟城与雪兰莪州政府全力的支持,希望两州民联政府能克服万难,早日实践地方议会选举,以还政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