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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
偷窃者没资格抨击杀人犯?

黄明志事件中,一些政客语带讥讽叫人别把自己装得太道德,批判《呐!》歌词的粗俗与不当性。

这就等于曾经偷窃者没有立场和资格来对杀人犯作出抨击的逻辑思维一样,好像说得过去,事实上却是不通,不通。

的确,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取得全球人类统一的见解。在面对每一件事情时,对事不对人,才是重点的所在。

以曾有道德瑕疵者无权过问,或以社会道德规范对事件作出评价的思维,是狭隘并且有欠妥当的。

那些挪揄别人没够上道来评论黄明志歌曲雅俗与否的人,本身就把自己标榜得很道德。那这些人本身是否就很够道德品质来评头论足呢?答案可真的见仁见智了。

注:作者部落格 www.alwaysthxgod.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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