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0年发生在阿富汗的选举情况,对我们来说,这是多么的熟悉。
“……目睹了大量的造假行为,包括选民登记卡造假、选民名单造假以及部分选民多次投票等。
….记录了他们在选举日目击到的违规与造假情况。其中一项指控是,在首都班吉附近的一个投票站,许多投票者的名字并未出现在选民名单里。”
这是2010年发生在非洲中非共和国(The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的选举情况,对我们来说,又是如此的熟悉。
“目前的选民名单中仍有1000多万假选民,而很多真正的选民又未被列入名单,如果按这份名单进行选举投票,大联盟是没有获胜希望的。”
这是2007年发生在孟加拉的选举情况,对我们来说,这还会不熟悉吗?
不查不知,我们所谓的民主选举,其肮脏和龌龊程度,原来可以和上述落后国家 “并驾齐驱”,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人家买票可能只是偷偷摸摸,而马来西亚政府则是高呼 “you help me, I help you”,光明正大地向选民集体买票。
如此张狂的贿选,涉案者却毫发无损,不受对付(新上任的泰国女首相英叻在选举期间炒了一盘米粉分发给民众吃,就被指控涉嫌贿选,差一点当不上首相),必让贫困落后国家的首领们瞠乎其后,亦证明我们的选举水平之低,已臻 “舍我取谁”的化境。
当然,强权不会承认,它还会举证: “我们将在选举采用连先进国都未使用的生物指纹识别系统,证明我们杜绝幽灵选民的决心。”
诚然,在高科技产品的辅助下,我们“确实”可向全世界展示马来西亚人的才智之高——只要按一按电脑上的几个键,就能把非公民变成选民,才转变为合法公民。难道这就是马来西亚政府的先进逻辑,先成为选民最重要,是不是公民倒是次要,因为在选举时,选民的权力最大。
是的,在这个选举最先进的国度,幽灵可以当选民、非法移民可以当选民、外劳可以当选民、永久居民可以当选民,甚至连一个地方名也可以当选民。(泛滥成灾的假选民,将导致你的选票价值宛如开机滥印的美元──势必贬值)
因此,那些定时缴税、奉公守法、效忠国家的公民们,其决定国家命运的权力,已被各类奇异的 “选民”所稀释。有者甚至在选举当天突然 “被失踪”──在选民册里找不到自己的名字,或者 “被搬家”──投票地址被挪移到他处,以致合法公民在这个国家的地位,就连那些来历不明的 “选民”都不如。
倘若马来西亚的选民册充斥着千奇百怪的不法选民或假选民,削弱真正选民的选票价值,使票票等值(one vote, one value)变成票票贬值,那么孟加拉人民联盟(Awami League)所言: “如果按这份名单进行选举投票,大联盟是没有获胜希望的”,非常适用于马来西亚的人民联盟(Pakatan Rakyat)的处境。
参考数据:
1. 《1 张票开价5 美元 假选民登记卡也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9/today-int4-2.htm
2. 《中非:大选过后不平静》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1-01/29/nw.D110000renmrb_20110129_12-03.htm
3. 《孟加拉国国政局动荡:假选民闹的?》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7-01/13/content_560132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