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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个星期,在FB和新闻版面沸腾的,在马来西亚和台湾,各有一单,分别是马来西亚I-city的KFC员工殴打顾客事件,还有台湾的明星Makiyo和日本友人友寄,涉嫌殴打德士司机致重伤的事件。

这两起事件,有很多的共同点,第一,都是暴力事件;第二,都有人把这个课题牵扯进种族冲突,民族冲突(华人—马来人,日本人—台湾人)而无限上纲上线;第三,暴力者,都曾试图辩解说,是对方的语气恶劣在先,才激怒自己要殴打对方。

我想,这两起事件,只要记住最重要的是,就是那是“暴力事件”;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必须受到保护,不管他是任何族群或者国籍的人,那才是大前提;同一个族群的人之间也是会火拼和劈水的啊,同一个族群的黑社会流氓之间仇杀,我们都常有耳闻,报纸天天见报也毫不新鲜,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一种犯罪,都必须被谴谪和制裁。

曹格和侧田喝酒后也有互殴玩很大,难道那样也要说成是——“一个马来西亚来的华人欺压我们香港本土的华人”吗?这种诉诸民粹的方式,意图要把这件事放大,把牵扯到两个人的问题,放大到两个族群间的斗争和矛盾,激起更多同族人的愤慨和撑腰,我觉得不管是哪一方用这样的手段,都极其可耻,因为你不知道你这样的煽动,会不会间接害到另一个同族的人受到另一个族群的人的伤害和波及。

这让我想起了N年前美国的一起校园枪杀案,犯案者是一个韩国人,当时,很多美国人很愤慨,有很多人误以为该韩国人是华人,引起”排华“争议,电视访问到一个台湾人竟然对镜头说:" 我希望美国人能明白,不要排斥我们华人,因为,杀人的是韩国人,不是台湾人!“。我看了后相当震惊,万一大吉利是,下次有个台湾人真的在美国枪杀人,难道这个台湾人要说:" 没错,这是我们台湾人干的,请排斥我们吧!“ 不可能吧?犯罪就是犯罪,怎么能以偏概全,因为一粒坏鸡蛋而打翻整个篮子呢?

另一个就是第三点,是不是先撩人者贱?!因为“自觉”的对方的语气不好,感受到对方羞辱自己,所以自己以行动伤害对方的身体来报复对方语言上的攻击,这个逻辑,成立吗?所以,如果你今天被我打,错不在我,你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你自己本身一定是犯了什么错,才会被我打,才会得罪我,所以,你应该识相,反求诸己,检讨反省自己,扪心自问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那样以后就不会被我打了!多么可怕的江湖黑道的黑暗逻辑,问题是,你凭什么滥用私刑认为你就站在公义和真理的一边?如果所有人都能用这套逻辑来惩恶的话,那需要警察和法律来干什么?

所以,不要管什么族群不族群,打人的之前,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总之打人就是不对,暴力就该受到对付,其他的,只会将事情复杂化,也只是无聊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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