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其实这并不是独裁政府第一次建议出这样白痴的建议。算上这一次,已经是政府第三次提出类似的方案,以打击及羞辱律师公会(当然包括了全马的律师)。而每一次提出这样白痴方案的背景,都毫无例外是当律师公会执行自己神圣的监督权力,为广大民众寻求正义及公正时出现。
原因无他,正是因为有骨气、不畏权贵的历届律师公会领导(大大的Salute),不受独裁专制政府的影响、被卑躬屈膝地舔这些独裁者的脚趾;相反的,每一次只要政府滥权、贪腐甚至于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力,律师公会都会不遗余力的发声谴责、抨击政府,对这些滥用权力者施加压力,并号召人民一起抗争!
所以不管是赵明福枉死案、沙巴尼坠楼案、司法危机乃至这一次的428警方暴力滥权的事件,大家绝对都可以看到律师公会的影子。正是一个这样子正义、不畏强权且有影响力的律师公会,她才会变成了政府的眼中钉!
好了,言归正传。为什么说这是一个最最愚蠢的建议?首先,每一次通过谴责政府的并不是律师公会,而是全马律师这一个整体。律师公会代表的是律师,而每一次谴责、抨击政府的议案,都是通过律师公会会员们(也就是执业律师)经由大会表决通过的提案。所以她代表的不是律师公会那32为票选领导,而是每一位律师公会的成员,所有的西马律师!
所以换句话说除非新的替代律师公会,会员籍不开放给西马的执业律师(如果是震央的话那是哪门子律师公会吗?)或所有律师突然都改变立场或被巫统/国阵收买,成立新的律师公会跟现有的律师公会又有什么差别?纳兹理以为成立新的律师公会,就可以让律师们马上低下头,全身散发奴性,去舔他和巫统的脚趾头吗?愚蠢!
再者,律师公会的领导也都是由执业律师们通过代表大会所合法且干净的选出。由律师们经由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来选出管理自己的领导,这才真正体现出了民主的真谛!
另一方面,若是现有领导层不受欢迎或不让律师们满意,任何一位合格律师也大可通过号召召开特别代表大会,对现有领导层发出不信任议案,只要一经通过,所有当选领导都必须总辞,进行重选!
这样来看,那几位要求成立替代律师公会的失败者(包括那16位不知少数服从多数这基本民主理念的失败者)和纳兹理以及老马所提出的建议,不是荒谬透顶至极吗?除非新的律师公会领导层又政府直接委任(就像选委会、法官、反贪会、总警长等等),否则律师们选出来的代表,绝对不会是向政府奴颜称臣的奴才!
而若是新成立的律师公会,领导人完全由政府委任,又会有多少律师或同意和愿意加入呢?答案显而易见!
对了,忘了说。纳兹理或那16位律师界的同仁,既然如此痛恨及不满现任律师公会的代表,何不马上发起一个不信任议案,或是在下一届律师公会理事会改选时出来竞选,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人可以获得的支持吧!
简而言之,替代律师公会的建议,不过是滥权独裁的政府和其追随者,无奈之下所作出的愚蠢及荒谬的反击吧了!妄图通过这样的建议来打击、削弱以及分裂律师公会,愚蠢,真是超级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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