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副主席马袖强表示,莱纳斯负责人马沙早前宣布该稀土厂将不把稀土废料运出国外,但随后却又于昨日(12月10日)发表文告作出澄清,并把一切责任归咎于媒体报道,这事令一般市民感到非常震惊与困惑。
马袖强强调民政党所坚持的立场,即莱纳斯必须遵守废料运出国的条例,若不则其临时营运准证必须被撤销。
同 时也是民政党中央经济局主任的马袖强说:“民政党在这课题上的立场非常鲜明与坚定,即我们强烈认为莱纳斯务必遵守原子能执照局所定下的废料清除条例作为发 出临时营运准证的条件之一。而在这事件上,是绝没有妥协的余地的,而这也是全国人民,特别是关丹格宾的居民所特别关心的事项。”
马袖强也引述国会遴选委员会对莱纳斯所作出的31项建议中的第16项已经清楚说明:
“莱纳斯须将该稀土厂所生产的废料运出马来西亚。而莱纳斯澳洲公司与马来西亚分公司也已提交日期分别为2012年2月23日与2012年3月6日的公函,表明莱纳斯承诺将废料运出马来西亚。”
马袖强说,毫无疑问地莱纳斯必须遵守如先前所定下条例,将所有的稀土废料运出国外,莱纳斯在此事件上绝不可随意改口。
他也表示,民政党促政府在莱纳斯课题上应听取人民的心声与担忧。民政党认为人民的健康与安全必修放在第一位。
马袖强强调:“若莱纳斯无法遵守将须废料运出马来西亚的条例,则一切免谈,政府须立即停止莱纳斯在格宾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