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法官在大选后发表煽动性的“复仇论”,让人对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偏激、狭隘的政治思维摇头叹息。

其实,法官比任何人都能为民主做些好事;例如法官可以推翻国会任何一条涉及违宪的立法 ,使国会不再是不受任何制约的立法“巨兽”,可以随意吞吐恶法,并使权力制衡真正成为可能。

一些先进国家就能创造出强大的司法权,他们的行政权依靠法官去抑制立法机构的侵权,立法权依靠法官使行政权不受到滥权的侵蚀。

公共利益依靠法官去抵制私人利益,私人利益也依靠法官去调和公共利益;政治保守派依靠法官抑制民主派的放纵,民主派也依靠法官去抵制保守派的顽固。

选举虽然会出现反对派,但是政府和法官不应恣意鞭挞,因此投反对票的人依然是公民,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这样才是权力的基础.

任何掌权的执政者,或是法官行使权力时,不讲公正,就不能让人信服,也会沦为独裁及司法专制。

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罗斯福推行“新政”以挽救经济,但大法官却认为政府不应该干预经济,不应该扩大权力而不识大体地宣布多项新政法律无效。

随后美国总统推行法院改造,欲撤换9个年龄将超过70岁的法院老人,尽管罗斯福的经济政策赢得社会广泛支持,但公众认为顽固的大法官固然可恨,但如果允许总统堵塞法院,就是损害司法独立。

一般法院里的法官可分保守派和自由派,但作为法官则必须与时俱进,要不断创制新的权利,更要始终保持一种警惕之心,还要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划界,拒绝迎合政治势力或偏向某些集团利益,真正成为宪政的守护者。

网络改变人的生活方式与社会文化,网络媒体聚合全球个体实现自由交流,而信息封锁不再成为可能,政府的权力也在不断地削弱,越是帝王式的统治越不能忽略民意。

好的法官,要以社会变革推动者自居,有时他可以不注重民意反弹,但却不能太偏离民主主流。

在这个各族共享的马来西亚,我们必须承认,社会的生活和谐,其实是两种力量抗争的结果,要让大家都能坦诚表达针锋相对的观点,才有最大可能地以智慧引导政府的行为。

我们的法院应该是不受强权干涉的机构,法官要能以长远的目光审视或作出判断,这样少数人或弱势群体的利益才能受到保护,也才能避免宪政危机。

法官对问题争议提出某种意见时,不只是权力的宣示,更应该是一种理想的表达。

法官虽然没法与政治绝缘,但他必须认同反对派,也是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他必须知道他披上法袍,就应该为维护人民的利益而工作,保障公民免遭掌权者的胁迫与侵害。

只有当权力与理想统合时,才能形成一种先进的文化,只有诚信、正直和良知,才能赢得人民的信赖,这是法官可以做到的好事。